广电总局官员称主旋律不等同革命题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11:09 红网-三湘都市报

  □新闻链接 "主旋律"不等同革命题材

  广电总局规划处处长宋鲁曼昨日着重对“主旋律”上黄金档,作出自己的解释。他表示:“不要以为仅仅是革命历史题材就是主旋律。所谓‘主旋律’最重要就是体现出‘四个有利于’的精神,即‘有利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抑制假丑恶;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落实到具体的层面上,主要是看电视剧的价值取向,只要是表达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传达美好的情操,一般都没什么问题。”

  相关人士透露说:“可能具体实施时间不仅仅只是8个月的表面文章,‘主旋律’对荧屏的‘一刀切’可能会长期贯彻下去。”

  □新闻资料 广电总局净化荧屏"军规"

  针对黄金时间的规定

  2004年规定黄金时间不得播放“凶杀暴力涉案剧”、禁止

网络游戏类节目播出、“红色经典”不许戏说。

  2006年8月消息称广电总局将着手整顿家庭伦理剧,涉及婚外恋等争议话题的电视剧可能被请出黄金档。而对于目前流行的古装搞笑剧也将出手整治。类似《武林外传》、《欢天喜地猪八戒》等古装搞笑剧可能成为整治重点。

  2006年9月发出紧急通知,自2006年9月1日起,全国各级电视台所有频道在每天17:00至20:00之间,均不得播出境外动画片和介绍境外动画片的资讯节目或展示境外动画片的栏目。

  其他规定

  2002年下令停播台湾偶像剧《流星花园》,理由是“易误导青少年”。

  2003年颁布第17号令,要求电视台在6时30分至7时30分、11时30分至12时30分、18时30分至20时之间,不得播放如治疗痔疮、脚气及卫生巾等容易引起观众反感倒胃的广告。

  2004年5月“净化荧屏行动”继续升级,严管古装剧、偶像剧,狠刹“低俗风”和“奢华风”。

  2005年9月下发《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自律公约》,规定主持人除特殊需要外,一律使用普通话,不模仿港台腔及其表达方式。触犯条约者甚至会遭“下岗惩处”。

  2006年3月发出规范选秀类节目的通知,规定参赛选手18岁以上;分赛区活动不得在当地省级卫视播出;评委不得为难参赛选手,让很多人觉得禁令直指“超女”。

  2006年4月广电总局副局长胡占凡表示,广电总局将出台相关政策,非经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各级广播影视播出机构不得擅自开办使用方言播出的节目。

  2006年6月知情人士透露,广电总局欲限制

韩剧进口数量,“提倡多国引进,不让韩剧独霸”成为不成文规定。

  2006年7月广电总局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自2006年8月1日起,所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暂停播出介绍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电视购物节目,待有新通知后按照新规定执行。

  2006年8月知情人士透露,广电总局正在制订互联网视频的新管理条例,规定个人要传播视频内容需要领许可证。-记者袁欣 实习生 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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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近年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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