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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17:5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3日电(记者 崔静 崔清新)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23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继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我国农村部分地区试行得到较好效果后,这一奖励制度目前已在全国全面推行。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是指对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夫妇年满60周岁的计划生育家庭,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扶助的制度。 张维庆指出,中国政府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的政策,是为了解决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于城市人来说,这些奖励扶助金不算什么,但是对于农村的老百姓来讲,一人奖励600元,夫妇两人就可以得到1200元,确实能够缓解他们的困难,使他们的老年生活有所保障。 他表示,政府将采取“四权分离”的办法确保奖励扶助金发到老百姓的手中,即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承担奖励扶助资金的发放权、管理权、资格确认权以及社会监督权: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的管理,信用社、邮政局和金融部门负责资金的发放,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资金的监督。 关于奖励扶助金的来源,张维庆指出,以中央和省级财政为主的资金负担体制将为这一制度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按照“中央财政重点保证、地方财政适度配套”的资金分担原则,中央对西部地区负担80%,对中部地区负担50%,对东部地区的辽宁负担40%,对山东、福建负担20%,其他省市全部由地方财政自行负担。他表示,我国还将进一步扩大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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