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协会倡议就自带酒水收服务费与消费者协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21:1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23日电 (记者 刘浦泉) 全国35家餐饮行业协会23日向全国餐饮企业发出倡议:对消费者能否自带酒水和是否对自带酒水收取服务费的问题,应本着诚信经商和自主经营的原则,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与消费者协商解决。当部分消费者不能理解企业的服务措施和收费标准时,应依法做好解释工作,或调整措施,以让消费者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倡议内容还包括:积极履行诚信经营责任,按照我国餐饮业价格管理法规,坚持“明码标价”原则,在店堂显著位置标明本企业服务规定和收费标准,所有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应事先告知消费者;以和谐相处作为企业服务的重要准则,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餐饮服务业所承担的社会责任,与消费者和行政管理部门、合作单位、供货商、相关社会团体等和谐相处,为创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在企业利益和经营活动与消费者利益出现冲突和矛盾时,以主动创造和谐餐饮消费环境为宗旨,求得妥善解决,并开拓服务项目,在与消费者和谐相处中求得双赢。

  据中国烹饪协会统计,目前全国有400多万家餐饮企业,去年餐饮企业销售额突破1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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