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蛇咬死雇员雇主自愿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05:30 重庆晨报

  本报讯(记者 杨野 实习生谭词发)在为雇主工作时,村民卓某被藏于预制板下的毒蛇咬伤,由于拒绝到医院作进一步治疗,4日后毒发身亡。双方为此闹上了荣昌县法院,庭审结束后,在法官的调解下,雇主自愿赔偿死者家属1.2万元。

  2006年10月10日下午5时许,荣昌县清流镇村民张某请村民张某、卓某等8人抬预制板铺自家鸭舍,在抬起预制空心板的时候,竟发现板下有条毒蛇。大家合力将蛇打死了,但他们没有发现另一条毒蛇仍藏在板下,卓某用手去捡死蛇时,另一条毒蛇突然蹿出将其咬伤。

  张某让本地的个体医生为卓某的伤口进行了处理,并询问卓某及其妻子杨某是否去医院医治,卓某及其妻子均称卓某患有糖尿病,不能输液,因此拒绝前往医院治疗。由于伤情恶化,12日晚张某将卓某送往永川市第二人民医院抢救,14日上午7时许因抢救无效死亡。

  在卓某住院期间及死亡后,张某给付了原告丧葬费、医疗费共计8480元。死者家属认为卓某系被告雇请,为张某建鸭舍,在进行雇佣活动中受到意外伤害,因此应当由被告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故起诉至当地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给付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62278元。庭审中,张某提出造成卓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原告方延误治疗,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鉴于双方意见分歧较大,庭审结束后,庭长林超继续做调解工作。近日,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1.2万元,并承担大部分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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