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今日起试行限制内地孕妇入境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14:35 人民网

  人民网1月24日电 为配合遏止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措施即将推行,香港入境处与卫生署今日起将在两个陆路口岸试行有关限制的新措施。卫生署将在各口岸每更派驻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以提供专业意见。卫生署称,目前负责有关工作的署方和外聘医护人员各占一半,如有需要将考虑增聘人手。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港府限制内地孕妇来港产子的新措施即将实施,入境处今日起将在本港两个陆路口岸罗湖及落马洲试验有关新入境流程,监控内地孕妇入境情况,卫生署亦会派员参与模拟运作。署长林秉恩表示,现时已聘请非公务员合约医生,协助入境处处理内地孕妇个案,日后将按需要决定要否增聘人手。“医护人员在口岸主要提供专业意见给入境处,暂时每一更有一名医生和一名护士。”

  林秉恩说,目前只需要数名医护人员在两个口岸提供协助,署方会视乎情况和需要继续在市场增聘医护人员。现时在口岸提供协助的医护人员半数来自卫生署内部调配,另一半则是以非

公务员合约形式聘请。长远如有需要,署方将继续以合约方式增聘人手。

  由于香港孕妇担忧内地孕妇来港产子情况严重,占用香港本地医疗资源而影响本地孕妇权益,港府本月中宣布即将推出限制内地孕妇来港措施,包括透过香港

医院产科预约证明书系统,核对内地孕妇的有关资料,以及不让怀孕达七个月和未有在香港医院预约的内地孕妇来港。若内地孕妇被证实已怀孕七个月,入境处有权不准该孕妇入境。

  根据新安排,入境处若怀疑入境的内地妇女怀孕并准备来港产子,便会加以查问,若怀疑孕妇已怀孕七个月,职员便会要求孕妇出示香港医院的预约文件。若内地孕妇未能出示有效文件,职员会把个案转交医护人员处理。卫生署派出的医护人员在有需要时将提供专业协助,包括为孕妇进行身体检查、确定怀孕状况等。

  入境处近日已加强检查入境的内地孕妇,确定她们来港目的。处方表示,一旦怀疑有人可能滥用香港医疗资源,这些人便可能被拒入境。入境处助理处长赵伟佳将到各个口岸,向入境处人员简介新措施的有关指引,并会为产科预约登记书的系统进行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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