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江出台规定居民养狗需签订责任书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4日23:41 东南早报

  早报讯 (记者徐占升)晋江近期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整治“狗患”:即日起至6月25日对犬类登记和注射狂犬病疫苗,6月26日开始组织力量对狂犬、流浪犬进行全面强制捕杀,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陈埭、池店、西滨镇是本次整治的重点区域。

  养狗要签责任状

  今后晋江市民要养狗,必须同当地镇(街道)、村(社区)签定责任书,规范和约束个人的养犬行为。

  签定责任书后,犬主应按规定每年一次携犬到当地畜牲兽医站登记并注射狂犬病疫苗。同时,对免疫犬必须严加管理,一律实行圈(拴)养,养犬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学习、生活和休息。

  如果因未免疫或管理不善造成犬只伤人的,犬主应立即将被伤害者送至医疗卫生单位诊治,并承担被伤害者的医疗费用,造成被伤害者死亡的,依照法律追究犬主的责任。

  养狗须进行免疫

  2007年6月24日前,犬主必须携犬到当地畜牲兽医站登记并注射狂犬病疫苗,逾期未登记和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将进行强制免疫;对发现的狂犬由犬主自行宰杀或各镇(街道)组织人员予以强制捕杀。对妨碍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

  2007年3月26日至6月25日,晋江市农业局将统一提供兽用狂犬疫苗,组建以各级畜牧兽医站人员为主的犬类狂犬病免疫小分队,在各镇、街道配合下,定时、定点开展拉网式强制免疫工作。

  6月26日起打狗

  从2007年6月26日到9月25日,晋江将以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力量对狂犬、流浪犬进行全面强制捕杀。捕杀后的狂犬要统一进行焚化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流入社会。

  根据方案,公安部门将负责烈性犬、大型犬饲养单位和个人的饲养备案工作,并配合对狂犬、流浪犬的处置,处理犬类管理中的治安、刑事案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犬类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东南早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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