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拔掉小区花草种蔬菜(图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02:16 重庆晚报

  

业主拔掉小区花草种蔬菜(图文)

  小区内的绿化带现已被改建成菜园

  邻居怨声载道,物管公司称违规,已要求整改

  本报讯 江北区维丰南桥小区6单元,两业主扯掉小区公共绿化带花草种上了小菜,并以粪便施肥,小区居民对此怨声载道。昨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要求:两种菜业主限期整改,恢复绿化带原貌。

  种上小菜的绿化带紧临小区6单元1—1、1—2两业主房前。业主陈先生介绍,1年前入住小区后,所有公共绿化带均被各种花草覆盖,一片生机。去年6月,6单元1—1、1—2两户业主不知何因,开始扯掉门前绿化带花草,种上丝瓜、南瓜等时令蔬菜。蔬菜藤蔓四处攀爬,与整个小区绿化环境极不协调。更为糟糕的是,种菜者以粪便施肥,路过此地,臭味扑鼻而来,很影响小区环境。

  “用粪便施肥让大家遭受恶臭不说,还会引来蝇虫漫天飞舞”,业主张女士说,包括她在内的数名业主多次与物管和种菜者交涉,一直未果。

  昨日,记者看到,该片公共绿化带以前种植的各种花草已被葱子、萝卜、小白菜取代,种植面积20平方米左右。菜丛可见粪便等物,蝇虫飞舞,还不时散发难闻异味。

  为何要拔掉公共绿化带花草种菜?6单元1—2的种菜业主罗先生解释,种有小菜的绿化带属于自己私有,种植何种植物由自己决定,物管公司也同意其种菜行为。

  重庆维丰物业管理公司叶经理接受采访时否认罗的说法。叶称,两名种菜业主违反《重庆市物业管理条理》规定,被拔掉花草、种上小菜的绿化带属小区公共地带,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变用途,更无“同意种菜行为”一说。物管公司也多次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和两家种菜业主交涉,但收效甚微。几天前,物管方还专门在种上小菜的绿化带周围安装上了木栅栏,但仍不能达到美化环境的效果。昨日,叶经理要求两种菜业主:限期恢复绿化带原貌,否则物管方将强行移走所种植的小菜。两名种菜业主同意这一要求,表示立即整改。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理》第五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因物业维护或公共利益需要临时占用的,应当事先告知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并在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企业许可的合理期限内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徐其勇实习生赵雪廷/文记者杨帆/图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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