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院审定璩美凤性爱光盘案 4名被告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5日23:41 中国新闻网

  

台湾法院审定璩美凤性爱光盘案4名被告获刑
资料图:璩美凤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中新网1月25日电 璩美凤遭偷拍性爱光盘案,台湾“高等法院”曾按妨害秘密罪,判处《独家报导》发行人沈嵘有期徒刑两年;特别助理韦安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编辑林家男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三年。据“中央社”报道,台湾“最高法院”今天驳回被告上诉,全案就此审理定案。

  同案被告、前“阿梵达”讲师郭玉玲在去年三月间亦遭台“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维持二审依妨害秘密罪,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这起性爱光盘案源于2001年,时任台湾新竹市文化局长的璩美凤与友人郭玉铃因故翻脸;郭玉玲涉嫌雇人在璩美凤淡水住处、新竹市文化局长办公室及座车内安装针孔录像设备,拍下璩美凤与曾姓男友在住处的激情画面。

  《独家报导》则在同年十二月发行的杂志中,随刊附赠郭玉玲偷拍得来的璩美凤性爱光盘,台北地检署随即搜索《独家报导》杂志社,循线查出郭玉铃偷拍璩美凤性爱私事以及向多家媒体兜售的过程,并将四人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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