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01:3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重庆一月二十五日电(郭虹)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轩今在该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称,二00六年,重庆各级法院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切实增强了重庆市民安全感。

  张轩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始终把打击和预防犯罪作为建设“平安重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一万四千余件,判处罪犯两万余人。

  二00六年,重庆法院在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依法审判了杨小林、李文等七个称霸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三名首犯被判处死刑,七十三名犯罪成员被处以重刑。

  据了解,民众安全感历来被视作一个地区社会治安状况的“晴雨表”。从一九九八年以来,重庆官方每年都要定期开展调查、分析,听取市民对社会治安的真实感受,为决策提供参考。相关调查表明,重庆市民安全感逐年递增。目前,重庆九成以上市民认为“有安全感”、肯定了当地社会治安的好转。

  另悉,二00六年重庆全市各级法院共受理案件十九万余件,审结十七余万件,涉案标的两百五十多亿元人民币。其中,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近三千件,诉讼标的八十余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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