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公务员开评信用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06:36 东方早报

  旷工1天扣1分,被查实不履行政务承诺1次扣1分,酗酒闹事、酒后驾驶1次扣1分,这些考核条款不是针对公司职员,而是针对国家公务员。

  早报记者昨日从温州人事部门获悉,今年起,温州市直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所有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将建立信用档案,考核得出的信用等级将成为公务员晋升、评先的重要标准。这是浙江省首个公务员信用等级评定制度。

  公德信用列入计分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联合出台的《温州市公务员信用管理试行办法》,公务员信用电子档案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建立,内容包括个人身份情况、信用信息记录、信用等级等。其中,信用信息由履职信用、公德信用和个人信用三部分构成,分别指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产生的信用信息,个人遵守社会秩序、公德方面的信息,以及个人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形成的金融、纳税、私人偿付等信息。

  计分以零分为基准,实行扣分制,不良信用行为计负分。如不依法行政、受效能投诉被查实、考试作弊、打架、弄虚作假或支持弄虚作假被查实、酗酒闹事、酒后驾驶、参与赌博、色情迷信等活动以及年度考核不称职1次都将被扣1—4分。

  C级信用将被取消奖励

  “公务员作为特殊群体,他们8小时工作以外的表现仍然具有重要的社会示范作用。”针对为何将公德信用和个人信用纳入评定,温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庄加灵解释说。据介绍,此项考核实际上于2005年已在温州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等5个单位进行试点,《办法》的执行标志着温州已在试点的基础上结合年度考核全面推行公务员信用管理。

  《办法》将公务员的信用分为A、B、C三级,根据规定,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当年不得转任到市直机关;被评为C级的公务员将被列为信用重点监控对象,取消当年的评先、奖励资格,不得晋升非领导职务。近3年有1次信用等级为C的公务员,不得参加中层领导职务竞争上岗、不得转任到市直机关。

早报记者 周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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