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年伊始出现多起流脑散发病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09:35 河北日报

  省疾控中心要求:对辖区内报告的流脑病例,县级疾控机构必须在24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本报讯(记者张淑会)为了做好2007年的流脑监测工作,省疾控中心日前要求,县级疾控机构要主动到当地医疗机构搜索流脑可疑病例,对辖区内报告的流脑病例,必须在24小时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据介绍,2006年,我省流脑报告发病102例,发病上升幅度不大,但病死率却高达10%左右。而2007年伊始,我省就报告多起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以下简称流脑)散发病例,其中一例死亡。

  针对我省流脑疫情特点,省疾控中心要求:县级疾控机构从现在起至5月底,要主动与当地医疗机构联系,对所有流脑病例和疑似病例采集脑脊液、血液或出血点(斑)标本,在48小时内送市级疾控中心,具备条件的县级疾控机构可开展相应的病原分离和血清学检测。一旦发现流脑聚集性病例和死亡病例,要在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省疾控中心。

  同时,市级疾控中心必须将流脑流行前期、中期和后期健康人群带菌调查分离到的菌株,迅速上送省疾控中心进行复核,不得自行处理。要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定期将流脑疫苗的常规接种情况上报省疾控中心。据了解,我省将把流脑监测工作纳入对各市疾控中心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并对各市流脑监测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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