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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三项人大常委会工作规定被废止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6日09:57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魏丽娜) 为期三天半的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昨日闭幕。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启权主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丽满,副主任游宁丰、李兰芳、李近维、汤维英、黄伟鸿、陈坚,秘书长林惠俗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林木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及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和《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三项地方性法规修正案的决定。 据了解,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广东省第八届人代会通过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的主要内容已被纳入监督法之中,而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规定》、《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实施个案监督工作规定》、《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评议工作规定》的一些规定与监督法有关规定不一致,为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废止上述条例和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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