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2月起下调0.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7日01:27 生活新报

  昨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昆明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调整标准:从2007年2月1日零时起,昆明市现行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不变,出租汽车驾驶员每乘次向乘客加收的燃油附加由1元调整为0.5元。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去年昆明市通过组织召开“昆明市建立出租汽车运价联动机制听证会”论证,并报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昆明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预案》,对应市场燃油价格的变化,2006年5月27日零时起,昆明市启动实施了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预案,出租汽车保持运价不变,每车次加收1元的燃油附加。

  2007年1月14日,昆明市93#

汽油价格由每升5.06元调整为4.87元,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了调整出租汽车燃油附加标准的意见。根据《昆明市出租汽车运价油价联动机制预案》要求,经2007年1月23日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集体审价会研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对昆明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标准作了上述调整。

  本报记者 黄燕 刘启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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