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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25日,广东省原副省长、政协原副主席刘维明因严重违纪,被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议罢免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广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罢免刘维明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的决定。据决定,刘维明是广东省十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严重违纪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刘维明的代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