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严查职务犯罪 挽回经济损失7890多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7日16:51 中国江西网

  中国江西新闻网1月26日南昌讯(记者 魏传举 邓小勇 报道)2006年,江西共立案侦察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001件1163人,决定逮捕435人,起诉75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890多万。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谦1月27日上午在江西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说,检察院在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过程中,“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

  据统计,全年共立案侦察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478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5件,被查处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3人,其中3人为厅级干部。

  其中典型案件有:原赣州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张佩昌受贿案,原江西建材集团总经理魏新安受贿案,原南昌铁路局党委常委、工会主席沈长生受贿案,原江西省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欣挪用公款5400万元案,原江西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李苇挪用公款1080万元案等。

  此外,一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121件130人,其中重特大32件,查办商业贿赂犯罪也取得明显成效,共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商业贿赂犯罪案件347件358人。其中,“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医药购销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电力等重点领域和行业的有273件,占78.7%。”

  “去年,职务犯罪案件起诉后作有罪判决的比例达到99.61%。”孙谦说。

  据了解,今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办九类职务犯罪,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案件名列其中。

  点击进入2007年江西省“两会”特别报道专题

  编辑:吴辉军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