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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 索要宣传费发"死人财"一殡葬所所长获刑10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8日07:23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成都1月27日电(记者刘大江)成都市一殡葬管理所所长利用职务之便,将本所业务介绍给竞争对手,从中收取宣传费和赞助费40多万元。近日,这名殡葬管理所所长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记者从成都市青白江区法院了解到,2003年至2006年,被告人曾青在担任成都市青白江区殡葬管理所所长期间,以青白江区没有火化条件为由,将业务介绍给周边3家殡仪馆,先后50余次收取宣传费和赞助费40多万元,用于个人炒股、开茶楼、办公司、打翻牌机等经营和赌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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