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重复收费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8日09:54 信息时报

  是否重复收费成焦点

  杨锦链表示,曾打电话到建委问前后两种收费是不是一种收费时,对方却明确表示“此费非彼费。”

  林波立即插话:“这个回答是错误的,我们还要对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整顿。”

  关于第一个问题,孙爱宾概括地说,首先,它不是重复收费。从1995年92号文发布以来、1996年1月1日开始,在广州市老区包括从化、增城都已经开始了劳保金的统一管理,由于当时的番禺花都市改区,之后又有三年过渡期,新四区成立之后,为了统一管理,市建委发了“穗府办1995关于把我市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四区纳入劳保金统一管理范围”的文件,也就是今天询问的穗建经[2006]275号文件,此文件的下发是为了减少城市运行的管理成本,大家都知道,在一个行政区内,如果采取两种不同的管理制度,势必增加城市运行成本,既然两个老区和两个县级市已经实行了这么多年,新四区也应纳入其中统一管理。

  统一管理后,建设单位按照建筑、装饰

装修、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各专业的费率为3.04%,而安装工程的费率为1.77%进行缴纳劳动保险金,这些标准首先是根据省有关规定来执行,各区都是按统一的这个费用。建设单位缴交的这个劳动保险金,就是通过这个程序来监督施工单位为企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各项险种。在工程总造价中,它的3.04%和安装工程的1.77%在办理时已经缴交了。如果有杨代表刚刚讲的出现有重复收费的情况,与文件精神是不符合的。

  孙爱宾表示,实行这个文件的本意,只是对过去没有实行劳动保险金统一管理的番禺等四个区,实行劳动保险金的统一管理,绝没有额外、另外增加企业负担的意思。如果说,现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出现了对文件的理解产生歧义从而造成企业负担,使得企业交双倍的劳动保险金的话,那要坚决纠正。

  对此,杨锦链又表示,曾根据由建委提供的办事指南打电话去咨询,问这前后两种收费是不是一种收费时,对方却明确表示“此费非彼费。”完全就是两种不同的收费。此时,市建委建工委书记林波立即插话说:“这个回答是错误的,我们还要对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整顿。”

  “2%管理费交财局”

  两个多小时询问会,市建委只对个别问题进行回答。

  杨锦链表示这让代表们明白了大概的情况。

  对于杨锦链代表提出的2%管理费的问题,孙爱宾说,劳动保险金的收缴工作实行统一以后,四区建设局普遍反映人手不足,人手不足怎么办呢?包括办公费用不足,那么建委按照市财局文件的规定,收取劳保金中剩余款项的2%作为管理费用,这笔费用是交财局的,然后财局列入预算,然后根据劳保办的需要,列入预算返拨给各个区使用。当然,这2%的款项是在财局的账户上,是劳保办的管理费用,但是如果要用,还是必须纳入预算,但每个区最多能够给他们拨多少,目前还没有定论。

  两个多小时的询问会后,市建委相关部门只是对代表提出的个别问题进行回答。其他问题均未涉及。会后,记者问杨锦链代表是否满意时,他先只是笑了笑,想了一会之后,他说,通过询问,让代表们明白了这里边的一个大概情况,而对方领导也坦承不是重复收费的问题,只是在文件的执行上存在一些不足,不足还是可以纠正的。(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张玉琴 朱小勇 王道斌 黎詠芝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陆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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