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惜代价买保护伞 假慈善掩盖不住真罪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8日19:26 民主与法制时报

  不惜代价买保护伞

  熊新兴为了寻求保护、逃避打击,利用金钱大肆拉拢、贿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编织保护伞。已查出充当其保护伞的人员有江西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许晓刚(另案处理)、抚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尹光(另案处理)、临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操宜荣(已判刑)等多人。

  1994年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许晓刚也曾是江西警界的风云人物,曾指挥侦破了一些大案要案。这位曾因指挥全省“打黑”的高官最终却因“黑老大”熊新兴而落马。

  许晓刚与熊新兴的交往始于2000年。之后,两人来往频繁、关系密切。

  2001年春节前的一天,熊新兴到许晓刚家送给许1万美元;同年的一天,熊新兴陪许晓刚到北京出差,在北京昆仑饭店送给许晓刚两万元人民币;同年,熊新兴到许晓刚的办公室送给其3万元人民币。

  2002年3月的一天,熊新兴与许晓刚及许晓刚的“红颜知己”邓某在南昌一歌舞厅唱歌。邓某是一位歌手,曾参加过全国青年歌手大奖赛并拿过银奖。邓某当时说,今年还准备参加,但是自己拿不出歌曲制作费。许晓刚马上要熊新兴帮她出这笔钱。熊新兴唱完歌后,就从汽车里拿了5万元送给邓某。

  2002年6月,熊新兴接到许晓刚的电话,说邓某在北京要出MTV个人专辑,需要30万元,叫他“资助”一下。熊新兴当即汇给邓某30万元。

  见熊新兴如此大方,许晓刚便把熊新兴当成私人出纳,需要用钱就向他要。2003年4月,许晓刚的情妇李某开服装店急需一笔钱进货,许晓刚马上打电话给熊新兴。熊新兴第二天就将30万元人民币和20万元港币当着许晓刚的面送给李某。

  熊新兴心里很清楚,钱不会白送。许晓刚果真投桃报李,对熊新兴格外关照。2002年至2004年,熊新兴多次被群众举报,身为公安厅副厅长的许晓刚及时向熊新兴透露举报的内容。

  2004年9月,许晓刚得知省纪委、省公安厅要抓熊新兴,便将消息透露给熊新兴。熊新兴得知后马上潜逃。

  曾经作为分管抚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侦大队的副局长,尹光也同样拜倒在熊新兴的金钱利诱之下。

  2002年7月,抚州市公安局接到江西省公安厅的指示,要求对熊新兴涉黑案的有关问题进行查处。抚州市公安局随即成立专案组,由尹光担任组长。尹光马上告诉熊新兴。熊新兴告诫有关人员统一口径,并威胁证人,最终导致专案组对熊新兴的调查没有任何结果。

  另外,尹光还利用职权帮熊新兴追讨债务。据查证,尹光先后收受熊新兴贿赂共计人民币27万元。

  临川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原大队长操宜荣,明知熊新兴到处开赌场聚众赌博,他不但不去查处,反而暗示熊新兴给他“意思意思”。1997年至2001年,熊新兴先后给操宜荣“意思”了28万余元。有了巡警大队长的保护,熊新兴开设的赌场,从来没被查处过。

  和

赖昌星一样,熊新兴也拥有用来拉拢腐蚀官员的“红楼”。

  以熊新兴为首的犯罪团伙之所以这么多年来在当地为非作歹而平安无事,跟这些保护伞有着直接关系。

  慈善掩不住真罪恶

  在善良的乡亲们眼中,熊新兴曾是“大能人”,以

宝马代步,拥有数家公司,资产高达1.4亿元,而且还是区政协委员。在熊新兴的家乡熊家村的村口,立着一个气派的牌楼,是由熊新兴捐资兴建的,牌楼一角的大段文字:“他为人耿直,乐于助人。虽然长期在外为事业奔波,但从不忘家乡的经济建设。”

  2002年,熊新兴捐款20万元兴建了乡中心小学,而且以他的名字命名。他每年还为乡里所有的孤寡老人每人捐款600至800元不等。

  但是,慈善掩不住罪恶。

  2006年7月16日,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熊新兴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于同年9月26日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贷款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保险诈骗罪、行贿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包庇罪、赌博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熊新兴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对同案犯李华、董啸林、张文锋等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20年至两年不等。

  一审宣判后,熊新兴、董啸林、张文峰等11人不服判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6年12月2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熊新兴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1月11日上午,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熊新兴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本版供图 尹祖光

[上一页] [1] [2]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99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