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出台廉租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2:5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本报讯 为规范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进一步完善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体系。近日,市财政、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共同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本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该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机制和管理程序:一是明确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确定了以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土地净收益的一定比例,直管公房出售收入一定比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市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等作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主要渠道。二是保障资金预算实行分级管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进度拨付到区财政管理部门,购建廉租住房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按程序拨付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三是对保障资金实行专项核算管理。四是明确了资金预算提出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每年度11月底前,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对年度廉租住房支出预算进行汇总初审,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市

财政部门和市廉租住房管理部门每年将对各区保障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除定期进行日常监管外,廉租住房资金使用管理还接受
审计
、监察等部门的监督监察,确保资金真正用于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

  该《办法》的制定实施,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为确保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撑。 (本报记者 霍 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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