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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城市该怎样善待农民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3:43 新京报
近日北京“两会”上,市长王岐山关于“善待农民工”的一段谈话让人听来很是温暖,他沉重地说:北京有几百万农民工,他们抛家离子,在这里为北京干活,雪里来,雨里去。大城市很繁华,农民工却不能很快融入其中。我们要善待他们,我们离不开他们。(1月28日《京华时报》) 刚看到王岐山这段话时,和很多人一样,也被这位市长体贴民生、关爱底层的情怀深深地感动了:首善之都,应该有这样的胸怀;为民的官员,应该有这样的底层情怀;雪里来雨里去为城市的繁华流洒血汗的农民工,应该享受到来自城市的这种善待。那些动辄把城市治安问题归咎于农民工、为农民工进城设置门槛、歧视农民工的城市应该认真反思,对农民工的态度考验着每座城市的良心。 城市应该“善待”农民工,这样的善待不仅仅是单纯的体贴、关爱,城市“善待”农民工,最终的目标应是,农民工不必依靠别人道德上的善待,而是靠自己就能“待”好自己———法治社会应该是一个“每个人不必依赖和寄望他人善待”的个体自我保护社会。外来的道德善待是靠不住的,法律对私人权利的制度性保障赋予了每个人自己善待自己的能力,利益受损时依法伸张,而不必信赖外界道德的善意。企业家经营企业,商人开门卖东西,其实不必指望特殊的“善待”,只要受到法律平等的对待、平等的保护就可以了。 而农民工所以需要城市的“善待”,正在于他们还没有受到平等的对待和保护。诸种法律权利的虚置使他们成为一个缺乏自我保护能力的群体,他们并不能利用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自足地保护自己,只能被动地看城市的脸色,等着别人的恩赐。当他们的工资遭遇无良老板的拖欠时,讨回血汗钱的道路漫长而艰险,只能寄望城市的“善待”别拖欠他们的工钱;他们进入城市后,自己的子女无法接受正规的教育,只能寄望城市的“善待”降低各类学校的高门槛;劳动时基本的降温、保暖福利得不到保障,只能寄望城市的“善待”恩赐他们一瓶汽水、一床棉被、碗里多块肉。 其实,农民需要城市所“善待”的,本就是他们应该享受到的基本权利和福利。如果法律充分地保障了他们这些权利,平等地保护着他们的利益,给了他们有力的法律支点,他们也就不必被动地等着别人的善待。以“法律的平等对待”赋予民工同其他城市人一样的权利,让他们自己“善待”自己,这样的“善待”才是最可靠的。 □曹林(北京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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