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王家东:机动车装“电子狗”不妨合法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4:07 东方早报

  为避免频繁的交通事故和违规超速驾驶,“电子狗”不失为一种控制、监测车速装置,客观上也起到了提醒驾驶员避免超速驾驶的作用。这是政协委员王家东向上海市政协递交的《关于机动车规范使用“电子狗”的提议》(0600号提案)中提出的内容。

  王家东在提案中建议,为了使此项装置的应用能够得到有效管理,相关方面应首先制定相应的使用规范、技术标准规范。此外,政府部门还应指定专门的门店予以出售。

  安装“电子狗”提醒减速

  一种俗称为“电子狗”的反雷达测速装置最近热销,许多

出租车、私家车甚至公车都安装了这一装置。安装上“电子狗”,汽车能提前捕捉到雷达信号,提醒车主“前方有测速”,使车主避免因超速被逮。

  王家东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和警方在路口安装电子监控设备等特殊装置,目的是为了减少超速、违章行为,而“电子狗”能够提醒驾驶员不要超速、违章,从根本目的上来说,两者是一致的。

  “我认为,绝大多数安装‘电子狗’的人并不是为了逃避罚款,而只是想防止自己超速。”王家东说。

  判定“电子狗”是否合法

  王家东委员在提案中提出,对于“电子狗”的出售与购买,法律、法规上并未有明确规定允许或禁止。因此,就目前而言,“电子狗”的使用是有相应法律、法规的管理空白,其使用是无序的,缺少合法的监管。

  “我认为,首先应该由政府相关部门来判定这种装置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王家东说,如果认定为是不合法的,那么说明能够让大家信服的理由,然后明确规定禁止。如果是合法的,就应该从生产、销售、使用,实行整体合法化。

  生产销售加以引导规范

  根据王家东委员的建议,“电子狗”在客观上能够起到提醒驾驶员避免超速驾驶的作用,应该让它合法化。而这种合法化,包括政府应该对此制订允许合法使用的文件、条例,并制订统一的技术标准,还要指定专门的销售门店,“从生产到销售到购买,政府都应该在其中进行引导、规范,销售时还可以通过建立登记制度、建立档案等方式,予以规范。”

  出租车公司出面配备“电子狗”

  早报讯“前方有电子监测!”近期,细心的市民会发现,在一些出租车上会听到这样的提醒音。据了解,申城不少出租车公司为车队集体安装了“电子狗”,沿路提醒电子警察的监测情况。在随机调查中,很多司机们都表示,虽然交警队明令禁止安装“电子狗”,但是电子狗却的确在实质上起到了减少违章,确保安全行驶的效果。据了解,这项举措是从今年开始在各个车队推广的,每个“电子狗”的价格约在200元左右。张凌张玫婷

  遵守交通规则不需要装“电子狗”

  早报讯记者了解到,目前,交警总队对记录超速违法行为的全部“电子警察”,都设置了“电子警察监管”的提示牌,也就是在前方150米-200米处安装了提示牌,以告知驾驶员注意控制车速。

  上海“电子警察”分布每月调整,而且根据技术的更新,不是所有的“电子警察”,“电子狗”都能感应到。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是平时都非常遵守交通规则的人,根本不需要安装电子狗。”杨洁

早报记者 栾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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