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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复核案律师可见最高法法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06:33 新京报
最高法一法官表示,四类犯罪适用死刑标准有望年内出台 本报讯 据《成都商报》报道前日,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刑事诉讼法学专家陈瑞华,律师许兰亭等应邀到成都,针对死刑复核为四川、重庆等地的60多名律师进行培训。吕广伦透露,最高法正在研究占死刑案件90%的4类犯罪适用死刑的标准,并有望今年出台意见。 吕广伦说,目前90%以上的死刑案件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贩毒4种案件,最高法正在研究这几种罪适用死刑的标准,争取在今年以会议纪要或指导性意见的形式,制订一个标准,规定哪些具体情况应当判处死刑,哪些情况不应判处死刑。他认为,以后修改《刑法》如果能延长无期徒刑期限,使无期徒刑具有威慑力,死刑也能相应减少。 “最高法希望有经验的律师能多接一些死刑复核案件。”吕广伦说,最高法目前有两个基本原则,律师在死刑复核案件中提出的书面意见,最高法将认真审查,并附在卷宗当中;如果律师提出要面见最高法的法官,法官也应当接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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