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与祖国统一大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9日11:42 中青网

  苏海涛

  自1978年以来,邓小平从中国的实际出发,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一系列伟大方略。这是一项和平解决香港、澳门和台湾问题,实现祖国完全统一的一项具有远见卓识的战略决策;是马克思主义在当代的发展,构成了我国和平统一祖国基本方针的理论基础;是科学社会主义实践史的一个前所未有的伟大创举,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理论品质,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促进祖国统一的决心和诚意,是中国共产党解决台湾问题,实现祖国统一的纲领。对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统一进程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

  1982年9月1日,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致开幕词,他庄严地提出:争取实现包括台湾在内的祖国统一,是八十年代我国人民的三大任务之一。不久,邓小平又强调指出:“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1]邓小平所强调的这个观点,客观地反映了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历史发展的大趋势。

  坚持统一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坚持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主体精神。它表现为四个方面:

  一是中华民族的凝聚力。这就是代表民族的一切经济、政治和优秀文化对各民族都具有的巨大的聚集力量,这种力量形成国家民族的认同感,把各民族团结在这个国家的民族的认同感的旗帜下。所以,我国很多民族尤其是海外华侨华人,都是以“炎黄子孙”而自豪。

  二是中华民族的向心力。中华各民族都以祖国的光荣传统、历史业绩为荣,形成了祖国这个大家庭的共识,并且中华各民族以继承发扬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历史业绩为己任,自然形成了深入人心的向心力。

  三是中华民族的生命力。中华民族历史上虽历经许多战乱、灾祸,受到种种艰难困苦和曲折与劫难,但都没有被压倒,没有屈服,更没有被外来势力所征服。在这些巨大的磨难中,产生了许多伟大的政治家、思想家和大量的文化遗产,这些有形的无形的精神力量形成了中华民族顽强的生命力。

  四是中华民族的文化力。中华民族的统一精神蕴藏在深厚的文化力中。如孔子《春秋》的“大一统”的主张。孟子《孟子·梁惠王章句上》“定于一”。荀子《荀子·王制》“天下为一”。吕不韦《吕氏春秋》卷17《不二》“一则治,两则乱”。《汉书》卷56《董仲舒传》“《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三国时势诸葛亮的《隆中对》,拟定了统一全国的大政方针。唐柳宗元《柳河东集》卷3《封建论》“天下会于一”。近代康有为指出:“中国只可一统,万无分立之理,更无分为联邦之理也。”[2]孙中山为国家的统一奋斗了一生,他说:“统一成而后一切兴革乃有可言,”统一起来才能“真民族”,才能“与列强共跻于平等之域。”[3]综上所述,中华民族统一的精神,历代发展,至近代更为发扬光大。

  邓小平所强调的“实现国家统一民族的愿望”的观点,代表着中华各族人民的心愿。历史上看,我国人民深刻地体验到:“国泰民安”,“国破家亡”。尤其是国家的统一或分裂,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影响着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因此,我国历代各族人民群众无不渴望统一,支持统一,反对分裂。纵观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发展历史,可以清楚地看到这样一个客观规律,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是人心所向,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大趋势。明、清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中华民族从屈辱走向奋进,从贫弱走向崛起,使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海内外全体中国人民都更加迫切地认识到: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中国,必然是一个统一的中国。中国的统一是大势所趋。

  “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

  1983年6月26日,邓小平会见美国新泽西州西东大学教授扬力宇时,开门见山地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4]邓小平并向全世界郑重宣告:中国政府以“一国两制”方针实现国家的统一。现在,香港、澳门已实现了回归祖国,

台湾问题已提上解决的日程,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方针的实践,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一国两制”不但体现出坚定的原则性,同时又着眼于形势,不断提出了一系列新思路,体现出政治家高度的灵活性。其政治内涵可以从这五个方面去认识:

  一、“一国两制”是在中国现实条件下,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大业的最佳方案。其基本宗旨是和平统一。

  二、“一国两制”中的“一国”与“两制”,体现了国家主权与治权的高度有机结合,其核心是国家的统一。邓小平论述道:“以‘一国两制’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确定了它们是中国的一部分。以这个方针解决台湾问题,台湾实行的制度等,一切都不变,只有一条,必须确定是中国的地方。解决了这个问题,海峡两岸人民都会认为是一件好事,为我们国家、民族的统一作出了贡献。”[5]

  三、“一国两制”将长期存在。“一国两制”并非权宜之计。邓小平说:“香港在一九九七年回到祖国以后五十年政策不变,包括我们写的基本法,至少要管五十年。我还要说,五十年以后更没有变的必要。……对台湾的政策按照‘一国两制’方针解决统一问题后五十年也不变”。[6]邓小平所强调的五十年以后更没有变的必要,是指保留两种不同社会制度在中国的长期并存。

  四、“一国两制”是由主权国家主动提出,并自觉实施的国家基本政策,它将保证“一国”中“两制”的长久稳定,长治久安。它有国家宪法和法律的保障。邓小平说: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我们从中国自己的情况出发考虑的。

  五、“一国两制”是一项长远的代表全国人民意愿的战略决策。邓小平指出:制定“一国两制”的政策,允许两种制度的存在,没有勇气是不行的,这个勇气是建立在人民拥护的基础上的。邓小平进一步指出:根据香港和台湾的历史和实际情况,不保证香港和台湾继续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就不能保持它们的繁荣和稳定,也不能和平解决祖国统一问题。邓小平强调指出:问题的核心是祖国统一。……制度可以不同,但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收回主权”,“制度不变”

  香港、澳门的顺利回归,是“一国两制”构想的胜利实践。

  1982年,邓小平接见港澳十二位知名人士,提出了“收回主权,保持繁荣”的对香港回归的八字方针。不久,邓小平又加上“制度不变,港人治港”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实现香港回归的十六字方针。这十六字方针,实际也是实现澳门回归的大政方针。

  在实施“一国两制”方略,促成香港、澳门的回归谈判过程中,邓小平体现了一个政治家对国家主权的高度责任感。

  1982年9月,邓小平与撒切尔夫人会晤,全世界都关注着会谈的每一个细节。邓小平对撒切尔夫人的话回答是决断性的:“香港是中国的领土,我们一定要收回来的!”[7]坚定地表明了中国人民的意愿。尔后,邓小平坦然地对撒切尔夫人讲了中国政府的三点原则性意见:第一,主权不容讨论,到时一定要收回。第二,希望在一二年内解决香港问题。否则到时候中国将单方面宣布自己对解决香港问题的政策。第三,与其今后解决,不如现在解决。假如香港出现了不可收拾的局面,我们将重新考虑收回香港主权的日期。

  西方记者作了这样的评述:——“众所周知,他身后有十亿人民,他否定的是以武力强加给软弱无力的清王朝的不平等条约,而且是自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历届政府从未承认过的不平等条约。他当然坚定不移”。撒切尔夫人有强硬,也有明智。第二天,她告诉英国广播公司电台记者戈登·马丁说:我与邓小平等中国领导人的会谈是友好的,我们承认有分歧,但是我们共同的目的大于分歧。中英之间之所以能够通过和平谈判圆满解决香港问题,这要归功于邓小平“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是这一构想克服了谈判中的无数暗礁,排除了右派势力的破坏,照顾了中英双方的永久利益,直至双方在互让互谅中最后达成协议。

  在按照邓小平“一国两制”科学构想来实现国家统一的进程中,继圆满解决香港问题后取得的又一重大成就,就是中国政府同葡萄牙政府通过谈判,按“一国两制”方针圆满地解决了澳门问题,进一步体现了“一国两制”构想的巨大威力。

  在中葡谈判过程中,葡国执政社会民主党发言人巴度里的表态,被外交人士及传播媒介视为葡萄牙可能单方面宣布在2017年始将澳门交还中国。这种表态理所当然引起中方的强烈反应。

  在关系民族尊严的重要时刻,邓小平是个坚定不移的民族利益和民族精神的捍卫者。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即表示:“在2000年以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和包括澳门同胞在内的10亿中国人民的不可动摇的坚定立场和强烈愿望”。“任何关于超越2000年后交回澳门的主张都是不能接受的。”[8]经过一段协商,双方同意在1999年12月20日由中国政府收回对澳门的管治权。这样,澳门管治权移交的日期得到明确,澳门回归问题明朗。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1978年,在中美建交谈判期间,邓小平一系列的讲话表达了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同年12月22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特别强调:“随着中美关系正常化,我国神圣领土台湾回到祖国怀胞,实现统一大业的前景,已经进一步摆在我们的面前”。这是中央政府和平统一祖国这一战略思想和大政方针的确定。至1984年2月22日,以邓小平与美国布热津斯基的谈话为标志,把具体方针政策上升到“一个中国,两种制度”的理论高度来加以阐述,使中国和平统一的方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构想。邓小平在此后的一系列谈话中,进一步从理论、政策、措施上阐述了“一国两制”的构想。

  一、邓小平说:解决香港问题的经验如果用于台湾,将对大家都有利,对美国也有利,解决了台湾问题,中美之间的阴影也将消除。

  二、邓小平说:下一步要着手解决台湾问题,解决台湾问题的条件更宽,所谓宽就是台湾可以保留军队。解决台湾问题也不能一厢情愿。大陆的利益、台湾的利益以及同台湾有关的外国资本的利益都要考虑到,否则就搞不成。

  三、邓小平说:我们将按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

  四、邓小平说:希望里根总统执政期间能够使中美关系得到进一步发展,其中就包括美国在中国统一问题上能有所作为。

  五、邓小平指出:关于祖国统一问题,我们寄希望于台湾当局,寄希望于台湾人民。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中国不实现统一,台湾的地位是不稳定的,不知哪一天,就会被人拿走。看来,只有按“一国两制”的办法才能实现祖国的统一。

  综上所述,邓小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立足于解决台湾问题的。从邓小平所阐明的用“一国两制”构想解决台湾问题的政策来看,可归纳为十六个字:“一个中国”,“两制并存”,“和平解决”,“高度自治”。具体说就是这样四个基本点:

  一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一国两制”是一个国家之下的两制。

  二是“两制并存”。和平合作,长期并存,互相尊重,互助互济,共同为振兴中华而奋斗。

  三是坚持和平解决,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解决的方式。力争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是“一国两制”的既定方针。

  四是和平统一采取谈判的方式。由于台湾问题是在一个尚未统一的国家内部进行谈判,因此,它不能和解决香港、澳门回归的谈判那样,以国家代表者的名义或政府的名义进行,而只能以掌握领导权的代表或执政代表名义进行。其他党派、团体也可以派代表参加谈判。

  国际上对“一国两制”构想给予了高度的赞扬。邓小平说:“这个具有国际意义的构想应该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实事求是。而这个构想也只有在中国的实际情况下才能提出。”[9]

  “中国最终要统一”

  邓小平1988年5月25日在同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总书记雅克什谈话时强调:中国还有个台湾问题要解决。中国最终要统一。邓小平热切希望台湾问题也能像香港、澳门问题那样,按照“一国两制”构想尽快得到解决。但台湾问题的性质同香港问题、澳门问题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香港、澳门问题是恢复行使主权的问题,台湾问题则是如何统一,用什么方式统一的问题。“一国两制”构想,完善地回答了这些问题。

  一、“一国两制”这一伟大战略构想是出于对台湾问题的政治设计,其根本点是为了实现中国的和平统一。台湾与大陆分裂的状态,是外国侵略和国内战争的遗留问题,是中华民族忧患历史的遗留问题,它给国家和人民带来痛苦、损害和耻辱,是中国人民不能长久忍受的。“一国”是实现中华民族统一祖国愿望的唯一可能的政治设计。“两制”是在40余年的历史进程中已经形成的现实。大陆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台湾实行的是资本主义制度,这是海峡两岸的中国人都必须正视的现实状况。在一个统一的中国内,在大陆、台湾分别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在不同社会制度的地区之间实行和平共处,就能够化同胞之间的敌对为和睦,促进台湾和大陆在资源的利用、贸易的发展、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的交流等各种方面的相互合作,必将迅速振兴中华。

  二、“一国两制”对台湾的深刻影响。自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构想提出以来,海峡两岸的形势发展出现了令人鼓舞的深刻变化,要求实现祖国统一已越来越成为两岸同胞的共同语言,并已形成了积极沟通、增加往来、探求统一的社会潮流。正如一位台胞学者所评论的:所谓不通商则通货;不通航则通行;不通邮则通信;不谈判则传话;不接触则同聚握手;不妥协则放宽政策。两岸关系出现了深刻的变化。

  (一)人员来往和各项交流进一步扩大。文化、科技、学术、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这种日益频繁的交流交往,密切了两岸同胞的骨肉情意,增强了台湾“根”在大陆的认识,成为要求直接“三通”和尽早实现国家统一的巨大动力。

  (二)经济贸易合作发展势头看好。2003年两岸经贸突破500亿美元。台商来大陆投资不断增加,大陆已成为台湾出口贸易的主要伙伴之一。台湾岛内劳动力昂贵,各种原材料短缺,市场狭小,而大陆市场广阔,货源丰富,劳力充足。两岸经济互补互利的特点,已被海峡两岸所共识。台湾对大陆的投资热情日益高涨。

  (三)两岸半官方事务性接触日益增加。台湾成立了“海峡交流基金会”,负责协调处理两岸交流中的具体事务,大陆成立了由各界人士组成的民间团体“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为促进两岸直接“三通”和双向交流发挥积极作用。

  (四)争取国家统一的两岸互动关系增强。台湾一些高层人士多次表示要采取更积极进取的大陆政策。台湾“国统会”内阁召开过几次大小不等的“两岸谈判研讨会”,“陆委会”还委托学术界就两岸统一模式进行研究。

  三、“一国两制”可以解除台湾一些人士的疑虑。由于历史的原因,海峡两岸相隔的时间较长,台湾不少人士对大陆不甚了解,还有一些误解、担心。受台湾当局拒不接受“一国两制”和平统一方略的长期宣传的影响,台湾一些人士也怀有疑虑。

  台湾一些人士认为:“一国两制”将台湾降为一个特别行政区,成为中共“中央政府”下的地方政府,即先求国家行政上的统一,吃掉我们,再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先导,逐步化掉我们。此是台湾当局对“一国两制”诸多疑虑中最大的问题。

  按照“一国两制”构想,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当然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宪法和一个中央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在国际上代表中国行使一切对外权,包括外交、外事权。邓小平对此阐明:“我们承认台湾地方政府在对内政策上可以搞自己的一套。台湾作为特别行政区,虽是地方政府,但同其他省、市以至自治区的地方政府不同,可以有其他省、市、自治区所没有而为自己所独有的某些权力,条件是不能损害统一的国家利益”。[10]台湾事实上一直是中国的地方政府。台湾是中国一部分,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也是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正式承认的事实,因而并不存在降为地方政府的事情。按照“一国两制”的构想,台湾是特别行政区,决不是一般的地方政府,而是可以在有关法律的范围内,自搞一套,拥有独特的权力。邓小平对此进一步阐述:“祖国统一后,台湾特别行政区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性,可以实行同大陆不同的制度。司法独立,终审权不须到北京。台湾还可以有自己的军队,只是不能构成对大陆的威胁。大陆不派人驻台,不仅军队不去,行政人员也不去。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留出名额。”[11]因此,按照邓小平“一国两制”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构想,台湾当局除了承认一个国际上早已公认的事实外,并不要改变台湾的现状,对台湾来说,只有好处,没有任何损失。

  按照邓小平的“一国两制”构想,中国在恢复行使对香港、澳门的主权及台湾同祖国大陆实现和平统一后,将对香港、澳门和台湾都保持三个方面的不变,即现行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四、“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必由之路。台湾没有实现与大陆的和平统一之前,台湾人民总是笼罩在一种不安定的阴影之中。邓小平说:只要台湾不同大陆统一,台湾作为中国领土的地位是没有保障的,不知哪一天又被别人拿去了。现在国际上有好多人都想在台湾问题上做文章。一旦台湾同大陆统一了,哪怕它实行的制度等等一切都不变,但是形势就稳定了。所以,解决这个问题,海峡两岸的人都会认为是一件大好事,为我们国家、民族的统一作出了贡献。台湾自决论的泛滥就是国际社会中的反华势力闹起来的,他们的目的就是妄图把台湾从中国分离出去,中国政府当然要保持高度的戒备。因此,中国政府不可能宣布放弃武力方式解决国家统一问题。中国政府确定的和平统一祖国的大政方针,是着眼于力争用和平方式解决国家统一问题。邓小平“一国两制”的构想,就是这种大政方针的体现。但发生“台独”或外人要“拿走”台湾时,中国政府只能不惜一切代价使用武力手段来捍卫国家的主权。因此,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决不是针对台湾同胞,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的图谋的。

  邓小平说:我们坚持谋求用和平的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是始终没有放弃非和平方式的可能性,我们不能作这样的承诺。

  邓小平还说:如果不能和平解决,只有用武力解决,这对各方都是不利的。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我们力求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也从来没有承诺过放弃使用武力的权力。如果在形势发展变得不得不使用武力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时候,也需要用“一国两制”的构想去解决台湾的社会经济制度问题,“一国两制”的构想仍是高瞻远瞩的战略决策。

  注 释:

  [作者简介]:苏海涛,男,中共南京市委统战部,高级政工师,硕士(澳门学位),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

  [1][4][6][10][1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59.30.215.30.30.

  [2]康有为政论集(下册)[C].693.

  [3]孙中山选集[M].521.

  [5]邓小平深入阐明“一国两制”方针[N].

人民日报,1987-4-17.

  [7]邓小平“一国两制”思想研究[M].辽宁:辽宁人民出版社,1992.184.

  [8]外交部发言人说—2000年前收回澳门是中国政府的坚定立场[N].人民日报,1986-12-31.

  [9]人民日报[N].198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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