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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委2007年将重拳打击教育乱收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2:34 第一财经日报
今年国家将重点规范教育收费审批权限,除国务院或教育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批准外,其他部门、省及省以下政府均无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重要教育收费项目要报经国务院批准。 在日前举行的“全国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务委员陈至立指出,当前规范教育收费的任务仍然很重,一些地方和学校乱收费行为还时有发生。比如公办学校以改制为名乱收费,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和网络学院的违规收费;教辅材料过多过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一些学校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一些地方和部门超越管理权限,违规出台教育收费政策等。 对此,陈至立表示,教育是重要的公益事业,教育收费属全国性行政事业收费,要规范教育收费审批权限,严禁违规出台收费项目和标准。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合理核定经过审批的项目的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听证和公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收费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 “从今年春季开学起,一律取消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监察部副部长、国务院纠风办副主任屈万祥在此次会议上指出。 发改委副主任张茅同日也表示,各级发改、价格部门2007年要全面检查农村中小学收费,在春季开学后对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政策落到实处。并要严格控制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逐步降低择校生比例和择校收费标准,加强高校教育成本审核,严格高校学费、住宿费、考试费的监管,规范高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省级财政部门要与教育、价格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清理辖区内涉及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纠正和严肃查处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或强制摊派等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长负担,”财政部部长助理丁学东强调,“要加强高校财务管理,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的各种乱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高等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督促高等学校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季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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