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男女当庭被判拘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08:05 南京晨报

  背着老婆与别的女人以夫妻名义同居,45岁的林国宏被指控重婚罪。昨天上午,和他一起站在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受审的,还有27岁的同居“老婆”庄小丽。

  相差18岁 住在一起

  林国宏生于1962年,老家在河南农村,20年前,他去上海打工,这些年总算有些积攒,手上有一家汽车装潢店。2000年一天,20岁的河南农村女孩庄小丽闯进了林国宏的生活,通过朋友的介绍,庄小丽到店里做了几天工,老乡见老乡,两个身在异地辛苦谋生的男女都倍感亲切。后来,他们的关系更近了。“庄小丽在一家工厂打工,一次不小心,开水烫伤了工友的手,人家不肯放过她。她一个人在上海人生地不熟的,只能给我打电话,我掏给对方500块钱做赔偿,她感激啊,后来感情越来越好了。”林国宏说两人的爱情是这样开始的。但是,庄小丽却坚称,从始至终,自己受到了蒙蔽:“我就知道他是一个人过日子,他自己和朋友都是这么说的!2001年除夕,他在我的可乐里下药,后来就有了那么回事,我就跟着他了……”

  私奔来宁 发妻报案

  其实,林国宏根本不是单身,他于1984年结婚,娶妻郑乐梅,婚后又有了两个儿子。与庄小丽相识的那段日子,林国宏的心思不再放在妻儿身上。然而,纸又岂能包住火,“她们经常吵啊闹啊”,对于两个女人之间的争风吃醋,林国宏欲言又止。2006年3月,林国宏和庄小丽来到南京雨花台区板桥街道暂居,二人向房东出示了“结婚证”,以证明关系的合法性。

  对于这一次私奔,林国宏解释为:“生意上要账啊,不是专门躲到南京来的。”庄小丽的说法又截然不同,“我们农村跟城市不同啊,2004年林国宏拿了结婚证给我,还拍了结婚照,我们一家就认为要办大事了,喜被都买好了。后来才知道,结婚证是他买来的假证,那个时候,我身边又有了一个能相好的,他却告诉人家我们结婚了,还把我带到南京来!”

  林、庄二人在南京厮守了几个月,甜蜜的小日子很快到了头。因为没有丈夫的音讯,郑乐梅急得要发疯,之后有了些许消息,2006年7月她赶紧来南京板桥报案寻夫。这一下,林国宏和庄小丽因涉嫌重婚罪被警方拘留,后均被取保候审。

  取保期间 一拍两散

  “他说,牢他不能坐,让我代他坐,我一听这还是人话嘛,就大吵一架,去吴江打工了!”庄小丽说。涉嫌犯罪的威慑着实吓住了这对男女,庄小丽走后,林国宏也离开了南京。可是,对于取保候审的嫌疑人来说,未经警方批准离开暂住地,是要被追逃的。2006年10月30日下午,苏州警方抓获三逃人员庄小丽。2007年1月17日上午,林国宏在上海落网,被抓时,他已回到妻儿的身边,一家四口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

  正牌老婆为夫求情

  昨天,林国宏、庄小丽均被指控犯有重婚罪,二人对此供认不讳。据介绍,早在开庭之前,郑乐梅曾为丈夫向法官求情,称丈夫已知道悔改,请求轻判。至于庄小丽,她同样表示了宽容,“她如果对以前的事有所认识,是可以谅解的。”

  庭审间隙的采访中,林国宏表示,“说实话,庄小丽比我老婆对我还好,还贴心,可我是个男人,对家庭是有责任的!”而他的发妻郑乐梅话语中则有许多无奈:“以前给过她(庄小丽)几千块分手的,现在就看在孩子的份上,马马虎虎过了。”最茫然的还数庄小丽,“我太容易相信别人了,以后也不知道会怎么样。”三个人都没有怨恨任何一方的意思。

  法庭当庭以重婚罪判处林国宏拘役3个月,判处庄小丽拘役2个月17天。据了解,林国宏和庄小丽都有高中文化,可二人对于重婚犯罪这一常识却浑然不知。(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作者:余言 束宇/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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