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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农办主任陈锡文:中国不会实行土地私有化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14:15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安蓓董峻)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30日表示,中国不存在土地私有化的可能。 陈锡文在当日于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讲到实行土地私有化,我想在中国目前看不到这个前景。” 他表示,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制度,不是由政府或者党的部门制定政策的问题,而是中国宪法所规定的。“中国的土地制度不存在私有制的问题”,陈锡文说。陈锡文说,目前中国一些省份已经开始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试点。他指出,允许进入建设市场的集体用地是原来已经审批同意的集体建设用地,而并不是农田。 中国于去年颁布《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通知》明确,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禁止通过“以租代征” 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陈锡文强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市场关键在于政府的管理工作能否跟上去。 他表示,目前中国土地征地制度改革正在继续推进。《通知》调整了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方式。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依法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调整为每年由省级人民政府汇总后一次申报,经国土资源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由省级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实施方案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陈锡文说,根据这一政策,土地审批的责任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加给了省级政府。如果超出指标占用土地的话,省级政府将承担更大的责任。 他表示,中国的征地制度改革,将从当前实际情况出发,在已经出台的政策上循序渐进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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