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部门调研户籍制度 全面清理相关法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03:43 东方网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在各地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背景下,为免户籍改革单兵突进,国务院户籍改革调研组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对计划生育、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土地承包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与户籍改革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户籍制度附加多种社会福利

  2006年,国务院14个部门组成6个调研组,分赴全国12个省市,就户籍改革工作进行了综合调研。在调研回京的汇报表示,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

  一位参与听取调研组汇报的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公安部已草拟了一份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但户籍制度改革非公安部一家所能推动,更需要国务院出面,统一协调组织相关部委。

  “现行户籍制度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多种社会福利待遇的不合理附加。”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黄双全说,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以户口登记为依据、城乡分割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计划生育、退伍安置、公务员录用等行政管理工作,给户籍管理附加了过多的不合理的社会管理功能,使户籍登记失去了本来面目,也严重制约了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

  黄双全表示,户籍改革关键是户改以后二元结构要改变。如果户籍改革与经济社会配套政策未能衔接好,其他方面还是二元的,仅户口改成一元的,没有实际意义。

  为此,调研汇报提出,请国务院出面对相关条文进行调整。

  户籍改革探索十五年

  实际上早在1992年,国务院就成立了由国办牵头、公安部等部门参加的国务院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并于1993年6月草拟出户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了包括“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

  上述人士表示,考虑到风险,随后进行的改革并没有完全执行该方案,而是首先推行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改革,先试点,后推开,大城市的户籍制度则保持相对的稳定。

  本世纪开始,在国家重点推行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面对市场化给户籍制度带来的冲击,各省市开始进行程度不一的户籍制度改革,如广东、湖南、河南等地明确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但其后又陆续出现了阻力。

  而从全国层面,户籍改革如何统一推进,相关部委至今没有提出一个系统方案。

  挂钩住房

  鉴于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党国英近日以个人身份草拟了改革方案建议稿。党国英昨天向本报记者表示,他的改革基本技术性思路是,通过控制住房来控制城市人口。

  而这个方案实施的两个技术关键,一是住房的普查和“标准住房”的确定,另一是全国“纳税与社会保障账户”的建立。即公民必须在常驻地进行户籍登记,在常驻地必须居住(租住)在标准住房中,“常驻地”是指一年中在标准住房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同时,地方政府为必须为户籍居民建立纳税和社会福利账户。(孙荣飞 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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