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贿赂案金额2608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09:24 海峡都市报

  N央视

  本报讯 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昨天公布,2006年全国银行业共发生商业贿赂案件113件,涉及金额达到2608万元人民币,这些案件绝大部分已作司法判决或进入司法程序。部分商业贿赂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原副行长覃志新在不良贷款处置、贷款发放、基建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1217.2万元、港币30万元、美元13万元,并有数千万元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覃志新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中国光大银行黑龙江分行原副行长陈泓播在为他人办理贷款和处理分行抵债资产过程中,收受他人钱财、宝马车等,折合人民币179.7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保卫处原处长刘刚先后收受3家公司贿赂款84万余元,为他人在集中采购和设备维护招标业务中谋取利益。刘刚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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