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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市将严惩机场出租车司机宰客现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15:10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 (记者 罗杰)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交通厅了解到,为了进一步管理好在机场等候的乘客出租汽车,提升呼市出租汽车行业的整体水平,近日,呼市对停靠在飞机场的出租汽车进行严格规范,在机场拉客宰客的出租车将从重处罚。 ★出租车司机必须使用计价器 据了解,规范要求在机场等候乘客的出租车在拉载乘客后必须正确使用计价器,不得与乘客议价,严格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不向乘客索要财物,收款后需要给乘客找零钱时必须找零钱;不准私自改装计价器或在计价器上弄虚作假;拉载乘客后要按照最佳路线行驶,不得故意绕行;司机收款后,必须向乘客提供出租汽车专用发票,车辆之间不可相互转借出租汽车专用发票;如司机遇有计价器损坏、失准、显示不全、无专用发票、车牌照丢失、污损等情形时,不得再营运载客;乘客遗失在车内物品,司机应及时归还失主或者交有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隐匿。 ★乘客可举报擅自提价行为 乘客乘坐飞机场固定停车场的出租车时,由飞机场管理人员向乘客发放《运管提示卡》,提醒乘客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并向司机索要发票;乘客如发现司机擅自提价、不使用计价器、多收费的行为,可持乘车发票向飞机场管理站或出租汽车管理所投诉中心进行投诉(电话3965296)。经核实,只要责任在出租车一方,均由市运管处对乘客进行先行赔付;由运管处对不使用计价器、擅自提价、多收费的经营行为车辆的违章司机进行停运教育,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并责成司机支付乘客的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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