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基本清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1日16:55 宁夏新闻网

  新消息报 (记者 陈永峰) 根据国务院决定,自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我区经过3年艰苦努力,清欠任务基本完成,昨日,自治区建设厅对清欠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统计,2003年年底前,中国工程建设信息网公布,我区有1580个项目拖欠工程款共21.62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9.7亿元。截至2007年1月19日,我区共清理偿付2003年前拖欠的工程款21.03亿元,占拖欠总额的97.28%,其中政府投资项目解决了9.52亿元,占政府投资拖欠总额的98.24%。各主管行业的清欠比例分别为:教育96.61%、交通95.29%、水利97.61%、文化体育95.97%、医疗卫生99、88%。另外,在清理网上申报拖欠项目的同时,各地对新发现没有上网的2003年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也认真予以清理,共解决472万元,历史陈欠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但是,截至目前,全区尚存在历史陈欠工程项目101个,拖欠数额5900万元,其中政府项目拖欠1709万元。

  今后,我区将着力推动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剩余拖欠,尽快把2003年年底前竣工项目剩余的拖欠偿付完毕,今后政府投资项目决不允许再产生新的拖欠。对社会项目新发生的拖欠,要将拖欠单位列入失信名单,在市场准入、土地使用、项目核准、银行贷款等方面加以限制。对于存在拖欠的

房地产企业,在拖欠款偿清之前不允许参加土地招拍卖和新项目的开发,不允许参加政府重点工程的投资建设项目,情节严重的还要清出建筑市场。同时,建筑企业各项收入必须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坚决杜绝拖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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