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代表建议允许集资合作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07:08 南方新闻网

  南方都市报田霜月 实习生张定玉 畸形飞涨的房屋价格将千百万老百姓口袋里的钱都‘装到’了地产商的口袋里。”省人大代表朱列玉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本次省“两会”他将建议改变单一的住房供应体系,允许和鼓励集资合作建房;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建的房,价格将比当前的市场售价低三到四成,可以让普通老百姓绕过开发商的“剥削”。  

  开发商垄断建房牟取暴利

  “房地产开发已经成了最大的暴利行业!”朱列玉指出,改革开放20多年来,从来没有哪一个行业像房地产业这样盛产亿万富翁。

  国际上,

房地产的行业利润接近社会平均利润,全球500强企业鲜有房地产商。而在我国,开发房地产“胜过开金矿”。一份调查表明,房地产业的税后净利润居各行各业之首,比处于第二的电力煤气行业的利润高1倍,比社会平均利润高5倍。但在纳税上,房地产企业却是侏儒;在“中国十大暴利行业”榜单中,房地产业公众评价“恶誉度”年年都是最高的“五星”。

  房地产行业为何有如此暴利?他认为,因为在非充分竞争条件下,

开发商取得了制造、供应房屋这种必需品的垄断性权力,而老百姓被剥夺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造房屋的权利。  

  放开集资建房可减少泡沫

  所以允许和鼓励集资合作建房,就可以让普通老百姓绕过开发商的“剥削”。朱列玉说,以前旧的福利实物分房是以成本价供应,没有任何中间商的暴利,比较公平,但缺乏效率;现行的单一住房供应体系是由专业机构造房,效率高,但是不公平。允许集资合作建房,实行住房供应的“双轨制”,就能够充分利用两种机制的优点,给购房者更大的自主权。

  在目前的房屋价格构成中,开发商利润占到约30%,房屋营销成本约占10%。允许集资合作建房,将会省去这些开支,房屋的价格将比市场售价低30%-40%。同时,由于扩大了住房供应来源渠道,打破垄断,使赚取超额利润不再可能,也会促使大量游资撤离房地产市场,减少市场泡沫。  

  有单位搭便车是管理问题

  据悉,对于集资合作建房反对的声音主要集中在“一些特权部门将会借此变相搞住房实物福利分配或

商品房开发”。朱列玉也承认,这种现象在少数地方、少数单位的确存在。但是,这不是集资合作建房本身带来的,而是财政管理、行政经费收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不能因此而否定集资合作建房的意义,而且更多的集资合作建房是民间自发组织的。

  为防止有人利用集资合作建房的形式而变相开发房地产盈利,他表示政府部门在制定集资合作建房的相关规定法时,也可以限制每户只能参加一次,并限制每套住房面积等相关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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