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中部发展银行 总部设武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08:14 长江商报

  “成立一家中部发展银行,总部设在武汉。”省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民革湖北省委员会提交的一份集体提案中提出这一建议。对此,湖北省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一家新的商业银行将给武汉带来更大的发展机遇,但目前时机尚未成熟。

  中部地区信贷受多种因素制约

  议案指出,中部地区总体上看还是一个地理方位的概念,尚未形成完整的经济区域、概念,尚无区域金融经济组织及其发展的自主增长机制。“然而,中部地区需要金融支持,尤其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发展与金融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的。没有金融业的支持,产业发展的速度就不可能加快;没有现代工农业基础,居民收入低,发展金融服务就没有市场。”

  民革湖北省委员会在议案中提出,目前,国家

中部崛起战略中提出的对中部地区“信贷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一是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总分行管理机制,各分行自主权较弱,在支持本地经济发展时受到较大的制约。二是近年来,湖北省已从传统的贷差省变为存差省,资金外流趋势逐步显现。由于政企分开,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的经营无权干预,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银行与政府在支持地方产业、企业和项目上的“同床异梦”。

  可借鉴渤海银行样本

  目前,中部各省没有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总部或者是跨区域的商业银行总部。议案提出,从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区域发展政策的实践经验来看,区域发展战略必然催生一批新型商业银行。“2005年在天津成立的渤海银行,打破了国家多年没有批准一家全国性商业银行的僵局,成为设立中部发展银行可以借鉴的样本。”

  据介绍,在渤海银行中,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拥有25%的股权,是第一大股东;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拥有19.99%的股权,是第二大股东;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拥有13.67%的股权,是第三大股东;宝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分别拥有11.67%的股权,并列为第四大股东。

  议案的一位参与人介绍,中部发展银行可以参考渤海银行的模式,由一些大型企业参股。“在起点上要高一些,引进一些国外的战略投资者。”该人士表示,虽然目前中部地区在这方面政策倾斜不如东部地区,但“政策都是争取过来的。”

  省银监局:时机尚未成熟

  湖北省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如果成立中部发展银行,将为湖北乃至整个中部带来诸多好处。“首先是对本地企业的支持,提供更多的税收;其次是辐射作用,总部在武汉,但是可以到其他地方设点,可以使银行更大,资金更强,在支持本地经济上调控的余地更大。”

  该人士表示,虽然依据商业银行法规定,武汉完全有能力、有资本成立一家商业银行,“我们也接到很多咨询,表示愿意投资银行,甚至从市到省都多次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创办银行,但是一直没有批,时机还没有到。”

  该人士说:“分行在支持本地经济发展受到制约的说法有一定道理,但银行的存款用不完是一个普遍现象,不是因为湖北缺少商业银行总部所致。”

  该人士透露,批准成立一家全国性的商业银行,国家监管部门主要考虑的还是政策因素。“如深发展、浦发、兴业,乃至2006年新成立的渤海银行,可以看出国家政策还是偏向沿海地带。”

  他表示,与东北振兴、开发西部相比,中部崛起概念的提出时间上稍晚,国家在政策上对中部的优惠还不是很多。“相比于国家政策倾斜,经济基础、信用环境更加重要。”湖北目前最重要的是加强经济基础,改善信用环境。如果有好项目、好企业,自然会吸引到银行贷款,甚至可以从其他地区拉来贷款;信用的好坏对地区金融业很重要,信用好了,银行在这个地方投资才不会“怕”。

  整合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更现实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金融学系主任叶永刚教授表示,成立一家跨区域经营的商业银行,对当地的支持是非常大的。“机制是新的,很多都可以一步到位。”

  据统计,2006年湖北省“金额指标大部分高于或好于全国平均水平”,在中部各省居于前列。此外,武汉金融企业与西部的金融企业相比具有明显的区位优势,因此,这份议案同时提出,武汉应谋求成为中部发展银行的总部所在地。

  叶永刚教授表示,在历史上武汉就是金融中心,如果可以得到中央的政策支持,武汉不仅可以成为中部地区的金融中心,甚至可以成为全国性的金融中心。

  湖北省银监局相关人士表示,相对于成立中部发展银行,对湖北省现有的城市商业银行进行整合更为现实。“可以把武汉市商业银行和宜昌、荆州、

襄樊、十堰、孝感、黄冈、荆门等地城市商业银行合并。”

  这一观点和叶永刚教授不谋而合。叶永刚教授表示,“除了湖北省内的城市商业银行,也可以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一样可以做大。”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