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使用高温消毒餐具须交消毒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17:46 观察与思考

  安徽陈女士一家不久前到省城一家颇有名气的酸菜鱼餐馆就餐。点菜完毕后服务员告诉陈女士:如果想使用饭店经过特意消毒处理的“高温消毒餐具”则要在饭费外另加付一元钱,否则只能使用普通消毒餐具。如此“消毒费”,实在令人费解。

  消费者到饭店用餐,饭店提供高温消毒餐具,这是饭店应该提供的服务和必备的程序。按照《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消费者到饭店用餐的餐具必须要经过高温消毒,以防传染病的发生。不具备高温消毒餐具条件的饭店,必须达到这个条件后才能经营。假如消费者没有交“附加”的“消毒费”而吃出了问题,饭店可能会以“消费者不愿多花钱而吃坏身体与我们无关”为理由,但恐怕这样的说法是永远行不通的,消费者也不会买账。这家饭店的惟一理由,恐怕是附加的又一个霸王条款、乱收费的名目,有关部门对如此“消毒费”也应“消毒”一下了。

  安徽庐江 左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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