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驾照过期 保险理赔遭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08:24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 通讯员魏玮)赵某因没及时更换驾照,发生事故后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近日,他将大地财险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海淀法院后,被驳回请求。

  去年9月16日,赵某的车在保险期内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车辆前部受损。他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后遭拒,理由是事故发生时其机动车驾驶证已过期几天。赵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大地财险北京分公司赔付车辆修理费3000余元。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的投保车辆发生事故的时间为去年9月16日。尽管事故发生时间在保险期内,碰撞事故也属于赵某所投保险险种,但驾驶者赵某所持的驾驶证已过有效期,其行为属于“持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车辆”。赵某与保险公司订的合同条款中,有“如驾驶人持已超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车辆的,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约定。法院据此驳回了赵某的诉讼请求。

记者:傅沙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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