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房拆迁户户口可暂留原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08:25 京华时报

  市民陈女士反映:我的户口所在地在石景山区西黄村,我家经济条件不好,属于低保户,在西黄村并没有房产,只是租房居住。现在西黄村快拆迁了,而我一直没在西黄村那边住,我想咨询一下,西黄村拆迁之后我的户口该怎么办?

  回复: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关警官解释,户口所在地应与现住地一致。如果没有合法固定的住所,户口可暂时留在原址,但应到现住地进行人户分离登记。等有了合法固定的住所,再将户口迁入。

记者:本报记者 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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