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塌的多米诺骨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2日12:08 法制周报-e法网
倒塌的多米诺骨牌
2006年3月,郑筱萸出席卫生界讨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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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卸任一年半后突遭“双规”

  郑筱萸最后一次公开亮相是在2006年12月22日。在当天上午由北京市药学会与北京市执业药师协会联合举办的年会上,郑筱萸以中国药学会理事长的身份出现。

  3天后的12月25日下午,中纪委在国家药监局的一次局长级会议上宣布:“经党中央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决定,对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消息传出以后,立即在药监系统引发强烈反应。郑筱萸的“双规”距其卸任国家药监局局长一职已有一年六个月。“如果不是有重大的犯罪事实,一般不会出现这种状况。”一位药监系统的工作人员说。

  审批灰链绊倒众高官

  “从郑筱萸到他的两任秘书郝和平、曹文庄,再到辽宁省原药监局局长张树森的先后‘双规’和被捕,外界认为,郑筱萸案暴露出来的不仅仅是某些个人的腐败问题,而是他身后的药品监管体制。”某知情人士说的“他身后的药品监管体制”,很容易让人想到产生权力寻租空间的“药品审批作业链”,“郑筱萸一干人等的落马,正是这一链条崩裂的体现。”一位知情人说。

  在2007年1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监察部对郑筱萸等人的案件定性为“一起严重失职渎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会议认为:“郑筱萸在药品监管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利用审批权收受他人贿赂,袒护、纵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违规违法,性质十分恶劣。”

  妻儿竟同时涉案

  某媒体曝出的最新消息显示,郑筱萸案还涉及到他的家属。这家媒体引述某地方药监局一位官员的话说,郑筱萸在离职一年半后被“双规”,直接原因与其妻子和儿子从国外代理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被海关查获有关。这位官员称,“药品和医疗器械进口有着严格的程序,显然郑筱萸的妻儿避开了某些程序。”

  一位熟悉郑筱萸妻子刘某的业内人士说,“刘某是那种喜欢干政的人,为人很高调,善于利用郑筱萸的资源。刘被抓前,在北京一家生物制药技术开发公司任职。”

  “地标”升“国标”的玄机

  某业内人士回忆道,1998年药监局成立以前,“新药注册申请的程序与管理是比较混乱的,往往递交上去好长时间都没人受理。”药监局成立以后,首先便出台了《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而《办法》出台后的第一项工作,就是将地方局批准药品(“地标”)的权力全部收回,推进地方药品标准转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国标”)。

  有熟悉情况的业内人士认为,正是这一次的“地标”升“国标”的转换,为权利寻租留下了空间。1998年以前,地方完全可以批准仿制药,从1999年开始,改由国家药监局来核发药品批准文号。这意味着企业必须重新在药监局进行药品注册工作。

  “我们国家有数千家制药企业,但药监局注册处也就十几个人,怎么可能有能力实行全面监管?”国家药监局一位官员说,“我国大多数制药企业都存在同质化生产的现象,这些报批的同质性药品,批哪家,不批哪家,药监局直接决定。”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当时批文都是明码标价的,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

  郑案彰显中央反腐决心

  随着郑筱萸一干人的落马,外界看到了中央治理医药腐败的决心,而推行行政审批的公开透明化管理,已成为这一决心的具体体现。 今年1月17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接替郑筱萸担任第二任国家药监局长的邵明立在会议上宣布,2007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试行驻厂监督员制度,向药品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等高风险药品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对其加强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 (34237)

  专家说法

  不透明是问题的关键

  湖南耀银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华认为,以郑筱萸等人为代表的药品审批腐败链的崩裂,暴露出我国现行药品生产、批发审批监管体制存在的诸多弊端。政府官员应该如何行使手中的审批权?谁来监管?如何监管?强调提高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执政能力,仅靠提要求是不够的,需要从完善一个个具体的行政管理制度做起。

  王华认为,新药审批权集中并没有错,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的监管同样权力很集中,但公开化让腐败孳生的空间压到最低。而中国药监局的权力集中是封闭的,这才是问题的根源。对药监管理体制的改革,实现政务公开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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