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 28条政策支持海西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00:40 东南快报

  国家质检总局昨日出台《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着重从支持扩大对台交流与合作、支持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支持食品农产品扩大出口、支持提升企业和产业素质、支持企业应对国外技术壁垒、支持优化对外开放环境等8个方面、28条具体措施支持海西建设。

  支持福厦作为两岸包机航点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前提下,支持已开放口岸开展对台直接往来客、货运直航业务。在对台业务较集中的口岸设立专门的查验监管机构,简化申报查验手续,定期客运直航船舶凭“航海健康申报书”、“旅客名单”,即可申报检验检疫。

  支持福州、厦门作为两岸客、货包机的航点。

  积极支持福建口岸扩大开放根据“十一五”口岸发展规划,积极支持泉州晋江机场、泉州围头港区建设和福州港、松下港、泉州港扩大开放,配合做好有关检验检疫工作。

  台自捕水产品免交卫生证书进一步支持台湾水产品和农产品从福建进入大陆。

  对台湾自捕水产品输往大陆的,参照大陆远洋自捕鱼管理,免于提交卫生证书。设立台湾农产品专报窗口,采取热线咨询、快速审批、快速报检、加快放行等措施,提供检验检疫通关便利。

  支持在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建立台湾水果、水产品等农产品集散中心,对进入中心的台湾农产品、水产品实施快速审批、日常核销、即检即放的监管措施。

见习记者 邓荔莉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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