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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3日10:18 青年时报
生鲜与熟食要分区域销售,不合格食品强制退市、加强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登记……日前,国家商务部正式公布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流通领域食品管理进行了严格要求,新办法将于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在这部《办法》中,与市民最为相关的就是,以后你哪怕在菜市场里买了一根葱,也能查到它是哪里产出的了。 根据《办法》规定,流通领域食品市场应建立或要求经销商建立购销台账制度,如实记录每种食品的生产者、品名、进货时间、产地来源、规格、质量等级、数量等内容;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记录销售的对象、联系方式、时间、规格、数量等内容。换言之,以后,杭州市民菜篮子里的蔬菜瓜果、鱼肉蛋禽都能查到“出生地”,一旦发生食品质量问题就能立即追溯源头。 同时,《办法》规定,市场生、熟食品应分区销售,防止交叉污染;一旦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市场还应当建立经销商管理档案,如实动态记录经销商身份信息等基本信息,即使经销商退出市场后,这份档案也要至少保存两年。 “我们早就在农贸市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实行市场准入、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及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杭州市贸易局有关工作人员说,在杭州农贸市场,菜贩们入场经营,除了营业执照等基本资质证明以外,还必须提供蔬菜批发市场开具的产地证明、农药残留检验证明等相应的票证,另外市场还必须每天抽查场内经营的蔬菜是否符合食品安全,并将抽查结果公示,一旦发现有问题蔬菜,市场有权封存销毁,同时责令菜贩整改。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实习生 龚洁 记者 纪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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