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西泉眼备用水源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01:40 哈尔滨日报

  建议人:市人大代表李春来 赵树贵

  【背景提示】

  原条例不能“保护”西泉眼

  哈尔滨市政府已将西泉眼水库确定为哈尔滨市备用饮用水源地,因此省政府1996年颁布实施的《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保护条例》,已不适应西泉眼水库作为备用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的现实需求,特别是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行政执法主体等方面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应按饮用水源地使用功能的要求重新进行立法,为保护西泉眼备用饮用水源地提供法律依据。

  【数字信息】

  水库下游面临缺水

  西泉眼水库变成哈尔滨市区的供水水源,面临一个比较直接的问题就是水库下游的10万亩水田将大部分失去灌溉水源。更深远的影响是:由于从山区进入平原区的河水量减少60%以上,使平原区地下水的补给量大大降低,地下水可利用量不断下降,地下水超采状况将愈加严重。根据《哈尔滨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预测,到2030年,即使采取节水措施,仅西泉眼水库所在的阿城区城区的水资源缺口每年将高达0.55亿立方米。

  【代表建议】

  立法划定保护区范围

  应积极加快西泉眼备用饮用水源地立法保护进程,通过立法来划定西泉眼备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明确规定在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污水排放口、禁止从事畜禽养殖等,对现有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已建成的污水排放口限期治理、搬迁、关闭或依法取缔,以达到确保西泉眼备用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的环保要求。因为西泉眼水库地处阿城、五常、尚志三市(区)接壤处,由阿城区环保局单独实施环境监督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建议哈市环保局在西泉眼备用水源地设立环境监察、监测派出机构,负责对西泉眼备用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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