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定饭店承接5桌以上年夜饭须申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06:39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讯 省卫生厅从2日起至春节,将在全省开展年夜饭餐饮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并规定承接年夜饭5桌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向卫生部门申报。

  今年春节起,我省实行年夜饭群体性聚餐申报制度。凡承接年夜饭群体性聚餐5桌以上的餐饮单位必须事先(今年截至2月15日)向发证卫生部门申报,不得超负荷运转,禁止擅自扩大经营场地或异地设置就餐场所。餐饮单位必须做到采购各种食品及食品原辅料时,索取卫生检验报告、卫生许可证及购货凭据,禽肉制品索取检验检疫合格证;餐具必须严格消毒。卫生部门将重点检查其是否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是否具备承办年夜饭的接待能力,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

  消费者如发现用餐单位的卫生质量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举报、投诉。省卫生厅受理电话:0531-8559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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