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岁以上老人将成惠民医疗对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07:21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倪秀萍实习生王云) 我市今后要逐步扩大医疗优惠范围,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外来工人员及其子女等三类人群,将被增加为惠民医疗对象。这是记者昨天在全省医院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现在的惠民对象主要是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中的有关人员,目前共为这些惠民病人节省1048万元,平均每一门诊惠民病人减免约38元;今年我市将创造条件,力争再将上述三类人群增设为惠民对象,享受挂号费减免、住院费减半等“五免五减半”医疗救助待遇。

  另外,该负责人还表示,我市针对最困难群体也制定了医疗援助方案,并成立了援助医疗机构。其中,原5县的援助医疗机构设在各区县的惠民医院,其余各区设在市红十字医院。根据方案,最困难群体生病可免费获得基本医疗救治,这些费用由市、区、县政府支付,其中市财政负担60%,区、县财政负担40%。

  据了解,可享受免费基本医疗救治的最困难群体包括一系列限制条件:如南京低保家庭、经民政部门认定、无力支付基本医疗费用、确实患病需要治疗;城区人员须没有享受政府、单位、社会医疗保障待遇;农村人员须是已加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未成年人、60岁以上老人和残疾人。

  这位负责人还介绍,援助的医疗范围是援助对象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常规治疗和基本用药;就诊处方每次限定在30元以下,每次就诊检查、治疗费用控制在50元以下,门诊病人年补助额控制在300元以内,住院病人年补助定额控制在1000元内。

  另悉,去年4月起,此项针对最困难群体的医疗援助方案已在我市试行,至今已接诊1192人次,累计免除的各项费用达36.4万元。

  (编辑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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