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以立项为名骗扶持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07:24 光明网

  本报讯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海归”回国“立项”,但有个别“海归”获得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后,却并未将之用于科技开发项目的运作上,而是购买私家房产、置地或挪作他用。正在出席天津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泰和新侨科技园区管委会主任胥家宏委员对此痛心疾首,呼吁有关部门应成立“海归项目评估核查中心”,对政府专项扶持资金进行监管。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越来越多的海外留学生凭借在国外学到的专业知识回国谋求发展。各地各级政府为了鼓励他们发挥专长回国创业,也纷纷提供数目不菲的专项扶持资金。然而,由于政府对这类资金缺乏有效的事后监管,使得一些“海归”在资金使用上表现出极大的随意性。

  胥家宏披露,在他所认识的“海归”中,就有一些人获得政府扶持资金后,并不热心于科技项目的产业化,也没有将专款用于专项上,而是购买私家房产、置地或挪作其他用途。“他们打着‘掌握国外专利项目回国立项’的幌子,沽名钓誉,骗钱谋私,造成政府专项扶持资金的流失,使得那些真正需要资金扶持的项目得不到政府拨款,只得被迫下马。”对此胥家宏十分愤慨。他建议:为杜绝此类现象的蔓延,政府主管部门应联合检察院、审计局等执法监督机构成立“海归项目评估核查中心”,对近10年间有关部门拨款扶持的“海归”立项进行核查,确定出混杂其间的虚假项目,勒令通过虚假立项骗取扶持资金的“海归”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政府拨款,否则可依照相关法律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从而把有限的资金投入到那些技术含量高、潜力大、真正值得扶持的项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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