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专项基金救治急难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08:10 长江商报

  省人大代表骆仁星:能否立法确定三级以上的省级医院急诊部门,对于病人中涉及到突发的危急病人应该救治,采取两个原则:依据病情的危急程度,采取优先救助的原则,对病危病人采取先救治,后收费原则。对于实在没有支付救命钱的病人,我建议省政府相关部门设立专项基金。

  副省长蒋大国:全省已建立了应急处理机制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对于一些急难病人,实行先救治、后付费。目前还包括大的事件出现的伤病员的救治。有的医院对病人进行了抢救,但有的单位和个人并没有支付费用,还是由医院承担。由政府适当补贴,建议提得很好,我们认真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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