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接受CNN专访 重申在“特别费案”中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08:40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2月4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国民党主席马英九昨天在CNN播出的专访中,再度强调自己在“特别费案”中的清白,并松口表示,不排除在2008年参选下届台湾地区领导人,但当务之急是要改革国民党,如此2008年才能重新执政。

  据报道,马英九表示,他没有挪用公款,这是一项用在公关的“特别费”,全台超过6500名官员都有这项费用,他都根据规定办法来使用经费,“此时此刻,我认为我没有做错,至少到目前为止我并未遭到检方起诉。”

  马英九指出,“特别费”一部分需原始凭证,另一部分不需原始凭证,只要首长开收据就可领取,这部分不用计帐,也没有剩余缴回、多退少补的问题。而台当局“行政院”从1998年起,也规定领取方式从现款改为汇入首长账户,这是规定,不是汇到私人账户就是贪污。

  马英九重申,“特别费”汇到账户前都经过会计部门与审计部门的核销程序,已不是公款,首长可自行决定用途,不用计帐,用不完也不用缴回,而且1980年台当局“法务部”即解释,这笔钱是给首长的“特别酬庸”;去年,“法务部”更解释说这是“实质补贴”,可以看出不论是国民党、民进党执政的“法务部”都如此认定,他实在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罪,犯了什么法。

  马英九表示,全台湾6500多位首长的“特别费”都是如此处理,现在一夕之间说他没有用完还申报财产就是贪污,被民进党告,还说要起诉、坐牢,这实在是不可承受之重。这笔钱已完成核销,没有理由还要再核销一次,会计部门也没有要求用的时候要计帐或用不完时要缴回。

  马英九强调,他用的每一分钱都清清白白,几十年来的“特别费”都是如此处理,历年来包括民进党“四大天王”在内的二、三万位首长也都如此,如果这算贪污的话,那大家不都贪污了吗?全部都去坐牢好了。他对他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也期待检察单位能明镜高悬,还他清白。

  稍晚,马英九特别发出新闻稿强调,他的律师没有去找过民进党高层;至于每月汇钱到太太账户也没有“违法”,“在台北市长任内每月收入除薪资与特别费外,还有兼职、演讲费、稿费等收入”,一个月总收入超过20万元新台币,“当先生的把每个月的收入汇给太太也是很正常的事。”(赵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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