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广东人大代表建议经济适用房只租不卖循环使用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09:26 金羊网-新快报
代表还建议:廉租房实行“阶梯价”,以便政府的房屋资源循环使用 新快报讯(记者余亚莲尹来陈晶晶廖颖谊刘正旭)政府建了经济适用房,房子却到不了最需要的人手中,甚至被转卖“赚钱”。为此,省人大代表谭燕红在人大会议期间提出,经济适用房应该由政府只租不卖,以避免个别人利用政府的福利政策谋利。 广州市“十一五”住房保障计划提出,通过几年努力,建设廉租房60万平方米,新社区住房5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目前,除了廉租房外,新社区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都是出售的,部分人因此动了购买低价的经济适用房后转手或出租赚钱的念头。 据悉,市国土房管局已制定了《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目的在于制止出售出租经济适用房牟利的现象,让政府的住房保障资源真正惠及住房困难的市民。文件尚处于审批阶段,预计今年上半年可以出台。 代表建议 建议一:经济适用房只租不卖 省人大代表谭燕红提出建议,经济适用房应该由政府出租,不应卖断。“在一定时期内买不起房的家庭,可以住经济适用房,等有钱了再买商品房。”她指出,通过租赁的方式,可以不断惠及其他有需要的群众。 此外,租赁制还可鼓励中低收入群众在渡过住房难关后继续“上进”,以改善自己的生活。 建议二:廉租房实行“阶梯价” 谭燕红还建议,廉租房的价格应该形成“阶梯式”格局,“不同地点、不同户型、不同面积的廉租房应该定不同的租赁价格,由不同程度的困难家庭根据自己的实际承受能力选择”。 “这样,可以鼓励居住者积极挣钱,然后申请更好一点儿的廉租房,而空出来的较差一点的廉租房又可以供更困难的人居住,达到房屋资源的循环利用”。 建议三:廉租房面积小于90平米 省人大代表、现任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郑署平表示,政府投入的廉租房和安居房是给中低收入人群居住的,“解决的都应该是住不起房的问题,而不是求大、求舒适。90平米要成为这些房的主要标准”。 部门意见 广东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 大力发展租赁市场 广东省建设厅厅长劳应勋表示,解决城市住房问题,尤其是广州、深圳等大城市的住房问题,不能光靠卖房,应该租售并举,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以租为主。政府应该在这个方面制定出相关条例,规范保障型住房的建设。他还表示,政府应该大力发展租赁市场。
【发表评论 】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