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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土厅称有多套房就要多交费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09:47 南方新闻网
省国土厅酝酿开征“城乡建设用地使用费”,将按面积逐年征缴 拥有多套房就要多交费 2007广东两会 “一小部分人拥有多套房产,不是正常的居住需求,土地资源被浪费,也在客观上抬高了房价。作为土地管理部门,应该合理引导节约集约使用土地。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 本报讯很年轻就买房,而且买的是大户型,这可能意味着你将来要缴更多的使用费!昨日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浩坤在省十届人大五次会议召开的首场记者招待会上透露,广东将会向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者开征“城乡建设用地使用费”,今年内有望出台具体方案,向省政府报批。他表示,该政策将会令以前买多套住房的业主出售部分房产。 “三个月大的小孩就成了业主!”对于这个消费结构,他认为有问题。“你有钱可以早买房,买大房,但是将来要交土地使用费。”他说,国土部门正在考虑做一个方案,计划开征“城乡建设用地使用费”。根据目前的思路,这个费用可能是按拥有土地或者房屋的面积,按年征收。这意味着,拥有超大户型、别墅或者多套房子者,可能要交纳更多的费;他又说,按照设想,房屋面积在一定范围之内,仅为满足基本生活需求的,不需要交纳此项费用;而且缴费的标准按照房屋面积分档次确定,面积越大,单位面积的缴费越多。但目前具体的缴费标准还未确定,方案正在设计之中。 林浩坤反复强调,城市居民住宅只是他们此项收费中很小的一部分,因为开征的初衷就是为了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使用。现在土地浪费现象十分严重,工厂建花园式工厂,圈了一大片地,大部分闲置着;农民拥有多处宅基地,却没有建房;城市居民,买了一套房不满足,还要买第二、第三套房。据他调查,目前最小的“业主”仅是3个月大;10%的业主还在上幼儿园或者小学。他说,一小部分人拥有了多套房产,不是正常的居住需求,土地资源被浪费,也在客观上抬高了房价。所以,征收“城乡建设用地使用费”,让那些多占用土地者交纳更多费用,增加土地使用成本,可以调节房屋供应。并上缴财政。他进一步解释,业主拥有的是房屋的所有权,但实际上也占用了土地,所以也要征收;房地产商的房子在卖出之前,这个费用由房地产商来支付。 林浩坤还表示,土地供应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是充足的。广东连续三年加大土地供应给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力度。去年全省用于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供地接近7万亩。他说,全省还有闲置土地40万亩,不完全统计可以用其中的一半拿来建设住房。今后广东的商品房用地,对各地也不搞指标分配,首先满足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应。 业界评说 可抑制囤地炒楼 合富辉煌集团副总经理黎振伟表示,开发商都知道土地资源十分珍贵,这就导致以前很多开发商会大量囤地而不开发,坐等土地升值。这种情况下,政府就会十分被动,一方面土地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开发商囤地不建造成商品房供应紧张,房价不断上涨。 黎振伟认为,广东省国土厅这次提出收取土地占有费的思路,是出于抑制开发商囤积土地的目的。 对于业主占有土地也要收费的思路,黎振伟认为,该政策使持有大量物业的投资客要承担新的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炒楼。但他指出,对于业主,应该以房地产持有税即物业税的形式收取,没必要又收税又收费,造成重复。 会伤及普通业主 广东中原地产副总经理黄韬认为,征收土地占有费对于买房自住的业主不合理,目前广州房地产市场自有住宅占绝大部分,为了抑制炒楼而面向所有业主征收土地占有费容易伤及“无辜”。黄韬建议,可以参照香港模式收取“空置费”,对于买房后不租不住的业主征收,从而避免对土地资源的浪费。 广州地产专家韩世同指出,现在房地产开发的税费已经很多了,盲目增加新的税费反倒有可能让开发商把税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从而抬高房价。他建议,可以通过税费政策的优惠引导开发商建小户型,而不是靠加重税费惩罚开发商。 目前广东省国土厅征收土地占有费的具体执行标准还不明确。韩世同说:“不要一个部门搞一个政策,借着房地产调控之机收费满足本位利益。”他认为,现在能用的政策基本都已到位,就等落实效果了。 采写:本报记者田霜月方夷敏王海军徐艳王卫国实习生康殷张定玉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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