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抓鱼自掘坟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12:37 新闻晚报

  □殷晓华向万斌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因同伴提议电击抓鱼,不料一人因此触电身亡。日前,嘉定区检察院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周明,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周明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现年34岁的周明经常和朋友去河边钓鱼。去年9月3日上午,他和赵力几个朋友去河边钓鱼,可是没什么收获。赵力提议用“电抓鱼”来捕鱼,省时又省力。当天下午,周明带了自制的“电抓鱼”工具与赵力、石涌一起来到嘉定区娄塘镇的一条河边捕鱼,果然很快就有了收获:一条2斤左右的鱼“浮”上了水面,赵力走到河里捞鱼,在接鱼时,周明不慎用“电抓鱼”工具将赵力电倒,虽然马上将赵力送医院,但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嗣后,周明至娄塘派出所投案自首。

  检察官认为:周明和赵力等人的捕鱼行为属违法,使用“电击”的方法捕鱼也是违禁方法。虽然周明的行为直接导致了赵力的意外死亡,但使用“电抓鱼”工具捕鱼是赵力的提议,因此他的死亡与其自身的过错也有关系,而且周明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所以建议法院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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