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家如此“挽留” 女工不得不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4日14:59 新民晚报

  本报讯南京消息:在江苏泰州威浦电器厂打工的小王近日向《扬子晚报》反映,去年年初,她和3个同伴与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合同截止日期是1月31日。按理,单位应该和她们结清所有的工资,但至今欠她们4个月的工钱,单位不和她们结账的原因,是想和她们续签合同,让她们干到春节前。她们一心想回家过年,不想再续签合同了,但单位通知从2月1日起住宿费每天涨到30元,与以前一个月才15元的住宿费相比,整整涨了60倍,而单位食堂也从当天开始不再为她们蒸饭。现在她们拿不到钱回不了家,连吃饭住宿都成了问题。

  威浦电器厂的杨经理说,小王她们合同到期是真,但厂里早在半个月前,就和她们打过招呼了,由于春节前难招工,加之最近的生产任务重,要她们再干一段时间。至于工钱,他认为按单位惯例,现在还没有到发的时候;而住宿费上涨,是因为小王她们现在不为厂里干活,还住在单位宿舍,因此单位就只能按旅社的标准收费。

  被逼无奈的小王4人,只得重新回到了岗位。

  泰州里下河律师事务所周律师认为,按照合同法,合同到期后,员工有权选择不再续签,单位应该迅速与员工结清工资,不能以惯例为借口拖延。(王国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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