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城文化场所回迁成焦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1:51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实习生 金琦 记者 张育新)日前本报刊登的《阿城两文化场所“流离失所”》一文,引起各界广泛反响,陈鹤峰等人大代表提交建议,要求市中级法院尽快完成执行,结束开发商侵占国有资产的行为。

  陈鹤峰代表说,执行通知已经下达,开发商拒不履行判决,仍将一、二、三楼的面积出租经营用以个人获利,这是不可想象的。代表们算了一笔细账,文化场所5年无法回归,被开发商出租获利,总的利润决不低于百万元。艺术剧院演员“放羊”,艺术青春被无端损耗。文化馆租用办公室维持,让资金紧张的文化单位,还要额外负担租金。近日,开发商又无视法律,将动迁单位1713平方米房产进行了装修,安装了商用滚梯,准备进一步出租获利,这是在向法律叫板。代表们呼吁尽快将应属于文化单位的房产执行回来,结束开发商恶意侵占文化阵地、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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