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薇代表:法律援助门槛要降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02:15 新晚报

  “现在很多特困群众有难处,需要法律援助,但因‘条件’不够被拒之门外,我认为哈尔滨市应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法律援助门槛,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百姓。”市人大代表、

  道外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宋薇对记者说。

  宋薇告诉记者,按规定,市民需具备再就业优惠证、特困证、低保证、下岗优惠证等其中一个证件方能获得法律援助,但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目前有一些群众在生活或

  工作中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上又十分困难,没钱打官司,只能通过法律援助替自己讨回公道,但因为不具备上述证件,而失去了法律援助的机会。对于这部分人群,宋薇

  建议,哈尔滨市有关部门应对他们的特困身份进行调查,然后给他们出具相关证明,让他们也同样能享受到法律援助。

  宋薇认为,还应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目前法律援助案件的受援人主要是妇女、残疾人、困难职工、军人军属、未成年人以及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法律援助的范围主要

  包括劳动争议,追索赡养费、抚养费等,而涉及到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等百姓生活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不包含在其中。宋薇建议,应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尽量关注和维护各类弱

  势群体对法律的不同需求,使人人都能平等地享用法律援助资源。本报记者 杨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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